1. 招标条件
本****工业园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安置区南侧小区道路及雨污管道工程(招标项目名称)****改革局以尤发改基[2020]2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城南工业集中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业园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安置区南侧小区道路及雨污管道工程,建设规模约1101.5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业园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安置区南侧小区道路及雨污管道工程,具体详见该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36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雨污管道工程80日历天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筑〔2018〕38号、闽建建[2018]11号、闽建〔2016〕5 号、明建筑〔2016〕218 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黑名单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④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拟派出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委员会应当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⑤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⑥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6日 至2021年09月16日 通过(**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9月16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smwz/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三****中心路8号,邮编:365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222,传真:/
联系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林浦路与潘墩路交汇处E6号第一层35房间、一层夹层及第二层35房间(自贸试验区内),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9****2132,传真:/
联系人:小曾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网
网址:http://www.****.cn/smwz/
联系电话:180****2873、0512-****3200、40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县滨河大道6号经贸大厦3楼
联系电话:0598-****731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水东**大道1-79号
联系电话:0598-****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