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马县甲篆镇善屯和桥头屯风貌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巴马****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巴发改审批【(2021) 114号】 关于巴马县甲篆镇善屯和桥头屯风貌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R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省**市**县巴马镇甲篆镇善屯、桥头屯。 建设规模:1、巴马县甲篆镇拉高村善屯、桥头屯23栋房屋进行精品型改造:主要包括墙体涂料、民族图案、分层线条、女儿墙斜屋面、坡屋面等建筑细部进行改造; 2、巴马县甲篆镇拉高村善屯、桥头屯28栋房屋进行经济型改造:主要包括墙体涂料、民族图案、分层线条、坡屋面等建筑细部进行改造; 3、巴马县甲篆镇拉高村善屯、桥头屯127栋房屋进行普通型改造:主要对原有墙体涂料进行改造; 4、巴马县甲篆镇拉高村善屯地面环境整治改造:主要包括有绿植美化60处、硬化铺装4500平方米、增加安装风光互补太阳能灯50盏、试点沿村道路3690平方米改造成沥青路面、对178户排污排水给水管进行隐蔽性整治、增加乡村**标语、东西部扶贫协作、村规民约、**文化、家风家训等标识200处。 5、巴马县甲篆镇桥头屯村口大门改造:建设包括有特色的门楼,宽8米、高7米。 合同估算价:793.9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90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 10 月至2022年 1 月。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 793.9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90 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 包。 2.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建筑 工程设计 丙 级及以上资质和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 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 中级 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二 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 中 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的 二 级以上(含 二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R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 / 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R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29 09:00:00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cn/)、**公共**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cn/hcggzy/)(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上发布。 交易服务单位和联系方式:**** 电 话:0778-****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