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自然资告[202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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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公告
****政府批准,****决定挂牌出让位于**县**镇、宏仁乡、经开区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条件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 | 规划设计条件 | 起始价 (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土地用途 | 用地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m) | |||||
1 | **镇****广场) | 31847.05 (地下空间使用权) | 商业和 公共设 施用地 | 商业 40年 公共设施50年 | 详见梓自然规字[2021]33号 | 起始 总价 1400.00万元 | 420.00 | |||
2 | 经开区 | 20603.27 | 商业 用地 | 40 | ≤1.0 | ≤45% | ≥10% | ≤24 | 315.00 | 195.00 |
3 | 经开区 | 25623.39 | 商业 用地 | 40 | ≤4.5 | ≤30% | ≥30% | ≤60 | 375.00 | 290.00 |
4 | 宏仁乡 石鸡村 | 232548.33 | 科研 用地 | 50 | ≤1.5 | 满足行业要求 | ≥10% | 满足航空限**求 | 840.00 | 5900.0 |
以上出让宗地以现状出让,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梓自然规字(2021)33号、梓自然规字(2021)32号、梓自然规字(2021)31号、梓自然规字(2021)35号。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需严格审阅出让须知,对出让宗地开发规定及要求予以认可并签字同意后方可申请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27日,到绵****服务中心(地址: **市三****段 1 号桃花岛商业街第 4 幢商业楼)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7日15:00前,到绵****服务中心向****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1年9月27日 16:00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绵****服务中心。挂牌竞价时间:2021年9月20日9:00—2021年9月29日16:00。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相关事宜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203********100****69231
八、联系方式
1、绵****服务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 0816-****377
2、********中心
联系电话: 0816-****898
联 系 人:仇女士 181****7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