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第一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8月30日 16:4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30日 16:40 |
评审专家名单 | 戴明珠 宫丹晟 边立中 曲轶梅 崔永红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032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文明**一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关先生0455-****404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岗区苗圃小区A1-A2栋2层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先生0451-****0321 | ||
附件: | |||
附件1 | **学校食堂托管经营项目招标文件(8.5).pdf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宣桥镇沪南公路8888号1号楼101-105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 面向全体师生的大众化餐饮服务,早、中、晚三餐 | 1.采购人为中标单位提供食堂餐饮所需的场地和部分设施设备(含水电、消防等设备),但合同期内所消耗的水电费与取暖费等经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食堂要保证开饭时所有的分餐窗口全部开放,就餐必须刷卡消费取餐,不得收取现金(如因停电等特殊情况除外)。 3.****学校规定的时段经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中标单位须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应按 (国食药监食[2011]395 号) 规定配备食堂专职负责人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四级以上厨师2人、五级以上厨师3人、二级以上点心师1人、三级以上点心师2人、初级营养师1人,配足其他工作人员,以上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 5.中标单位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保证一日三餐供餐正点、饭菜量足、质优、样多、营养搭配和定价均合理。 6.中标单位对食堂经营理念、经营创新方案、饮食结构设置、菜品价格控制方案、单个菜品成本核算方案、供餐横式及菜品创新等提供创新措施。 7.投标人提供饮食文****餐厅环境改善、师生参与的活动策划,如美食节、各种节日特色活动等)。 8.中标单位要开设食堂个性化点餐窗口,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需求的师生就餐。 9.中标单位要结合《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打造信息化、智能化食堂,符合采购人的智慧校园建设的总体规划。 10.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为方便解决陪餐老师的午餐就餐问题,****学校陪餐的老师提供餐食,****学校陪餐制度。 11.中标单位体现人性化服务意识,做到以最优惠的价格给用餐的老师进行售餐。 12.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饭菜价格、质量、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13.中标单位要完善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和**省相****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部责任,服从学校管理,接受学校、食品药监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导。 14.中标单位免费为学生提供开水。 15.中标单位对食堂的化油池具有清理、疏通、养护的责任与义务,因化油池堵塞排污管道需要疏通的情况,疏通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16.采购人食堂现有的设备财产由采购人登记造册后交给中标单位签收,在经营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则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经营期满后按原设备清单与采购人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如有无故损坏的按折旧赔偿。 17.****学校批准,食堂不得经营饮食服务以外的其他业务、不得对校外人员供餐、不得经营水及各种饮料、文具等商品 | 3年 | (1)在经营管理合同期内,中标单位不得自行停业,若擅自停业的,需支付违约金10万元。如确属经营困难,需停业的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业。 (2)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卫生等事故时,采购人有权使用风险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在合同终止时,中标单位在已完成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如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任等)后返还。 (3)中标单位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向校方缴交风险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在承包经营期限内,采购人不支付风险保证金利息。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明珠 宫丹晟 边立中 曲轶梅 崔永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个人每日用餐标准*在校用餐人数*服务期限内营业时间作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关于服务类收费标准向中标方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文明**一街
联系方式:关先生0455-****4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岗区苗圃小区A1-A2栋2层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451-****0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45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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