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川能双廊文化旅游有限公司65%股权+8788.838332万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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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川能****公司65%股权+8788.838332万元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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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619,553.32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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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0 |
网络竞价 |
重点事项披露: (1)2020年9月2日,标的企业(甲方)与**市双廊景昇文化****公司(乙方)、******公司、****公司(丙方****人民政府的见证下签订“双廊主街路面恢复提升及沿途景观节点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主体变更及相应权利义务转移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约定甲方承继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权利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转移给乙方,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项目及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全部移交给乙方。三方协议签订前甲方累计向丙方支付工程款1,423.00万元,由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给甲方:若2021年3月31日前,****政府与**能投就终止《一期投资协议》达成协议,则该款项的支付按“终止协议”的约定执行。若至2021年3月31日,****政府与**能投就终止《一期投资协议》未能达成协议,则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该1,423.00万元,甲方应在后续“终止协议”和审计、评估、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该款项及相关融资成本。 (2)2020年9月2日,标的企业(甲方)与**市双廊景昇文化****公司(乙方)、****公司(丙方****人民政府的见证下签订“国道G348线**市双廊过境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变更及相应权利义务转移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约定甲方承继的《施工合同》权利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转移给乙方,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项目及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全部移交给乙方。三方协议签订前甲方累计向丙方支付工程款1,364.00万元,由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给甲方:若2021年3月31日前,****政府与**能投就终止《一期投资协议》达成协议,则该款项的支付按“终止协议”的约定执行。若至2021年3月31日,****政府与**能投就终止《一期投资协议》未能达成协议,则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该1,364.00万元,甲方应在后续“终止协议”和审计、评估、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该款项及相关融资成本。 重大债权债务: 1、本次转让不涉及金融债务。 2、本次债权转让金额共计8788.838332万元,其中****债权金额为8684.907794万元,**能投文旅****公司债权金额为103.930538万元,**能投文旅****公司委托****进行转让并收取相应款项。 3、转让基准日前,除标的企****公司**能投文旅****公司的全部债务外,标的企业的其他债务由标的企业承担并按相关合同约定偿还。 4、本次转让后,不排除新增其他或有债务或债权,标的企业对此继续承担和享有,受让方将与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权益或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但转让方应公开但未公开,或故意隐瞒的除外)。 职工安置事项: 一、遵循自愿原则,公司部分员工分****公司****公司,****公司工龄予以保留延续,但将依法调整或重新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等。 二、其他不愿按分流进行安置的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补偿金。 根据员工意愿,已将员工****公司预算。 具体详见《**市川能****公司员工分流及遣散补偿方案》。 其它披露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受让前,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二、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三、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另一股东**市双廊景昇文化****公司不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且同意****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采用过程行权方式行权。 四、2020年10月23日,****政府与****签订了**市双廊小镇暨全域旅游〈一期〉项目终止******人民政府在本次协议中实施主体实际为标的企业原股东“**市双廊景昇文化****公司”,****在本次协议中实施主体实际为****),**市川能****公司65%股权项目成交后,********人民政府的**。 根据该框架协议约定:其中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公司正常经营费用如自身收入无法满足,可由****垫付或借支(****垫付或借支的费用需经**市双廊景昇文化****公司认可)。 在****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人民政府签订的《**市双****公司资金投入协议书》、《关于**市双廊镇全域旅游项目主体变更的协议》、《**市双廊小镇暨全域旅游(一期)投资协议》、《关于加快推进**市双廊小镇暨全域旅游(一期)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的协议》、《**市双廊小镇暨全域旅游(一期)投资补充协议》以及与**市双廊小镇暨全域旅游(一期)项目相关的全部协议。 五、由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人民政府签订的《**市双廊小镇暨全域旅游(一期)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其中涉及到电瓶车经营权项目的,受让方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并办理电瓶车经营权的持续经营或续期手续。 六、****公司实施的“**市双廊小镇暨全域旅游(一期)投资项目”还存在项目建设收尾工作。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市双廊小镇暨全域旅游(一期)投资项目”所有项目涉及的与**市双廊景昇文化****公司签署的“三方协议”及后续签订的“三方协议”中,****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受让方应负责筹资投入标的企业,由标的企业用于偿还给**市双廊景昇文化****公司,相关项目移交至标的企业。 七、****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股东双方同意,在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签署《借款合同》,****公司借入资金130万元,该笔借款按相关协议执行。 八、2020年8月11日,****公司收到(2020)云2901民初1709号判决书。案由为:健康权纠纷,原告:华蓉;被告:****公司,诉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16983.11元。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华蓉的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华蓉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2020)云29民终1760号民事裁定书。裁决****人民法院(2020)云2901民初1709号判决,****人民法院重审。 2021年7月5日,****公司收到(2021)云2901民初2854号判决书,****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赔偿原告华蓉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35762.05元。****公司承担诉讼费130元。2021年7月15日,华蓉提出了上诉,截止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九、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在受让方按《产权交易合同》支付相应交易价款后,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十、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出、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十一、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十二、****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股权交易价款和债权款、转受双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款项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三、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审计报告,评估报****交易所查阅。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四、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1300万元。 |
一、本次交易****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由转让方及受让方另行协商《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期。 三、付款期限: 分期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股权交易价款以及全部债权价款8788.838332万元,下同)的30%,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受让方应安排转让方认可的第三方提供一般保证担保。其余款项按如下约定支付: ①第二期付****公司的印章、实物及账面资产、****中心土地证、主要档案资料、手续完善的项目实体及相关资料等移交受让方,且办理股权转让、备案登记等全部股权交割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支付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总额的50%(合计支付至成交价款的80%****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②第三期付款在股权转让登记之日起50日内,出让方向受****公司的所有实物及账面资产、资料、项目实体及项目资料、运营权等全部内容,上述内容移交完毕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总额的20%(合计支付至成交价款的100%),****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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