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关于工程建设内容部分,修改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沿河两岸防汛道路建设、**下河台阶、排水管、壅水堰、步道、景观部分植物绿化及拆除水堰等。(1)结合现状治理河道两岸进行驳岸(包含**及改造)。(2) 结合现状治理河道两岸进行绿化景观改造(绿化面积根据具体方案确定)。(3)结合现状在沿河两岸设置宽2.5m的景观道路。(4)结合现状河道****广场(广场面积根据具实际地形确定)。(5****广场上设置景观休憩亭。(6)结合各类景观工程在河道两岸设置配套设施,如庭院竹篱笆、栏杆、健身器材、户外坐凳、景观小品、照明设施、环卫设施等。(7)结合现状对治理河段河道进行清淤疏浚。(8)结合现状在河道两岸村庄密集处设置下河台阶;新增排水涵管;**壅水堰1座,拆除重建壅水堰1座。具体以经批复的实施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要求为准”。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投标人资格信誉要求部分相关内容,修改为“(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www.****.cn)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项的查询结果(彩打网页版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公告挂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有上述三项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36 个月内在**省范围内没有发生被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围标串标、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等。(3)投****水利厅办理了**水利建设市场****水利厅最新的名单为准)或是**省公共**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设计企业和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材料部分相关内容,修改为“注:以上均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资格标里面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有效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若职称证书未能体现投标人名称的则应附上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原件或退休证书”。
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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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