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4.1(2)“采用承诺或保函的,符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函格式”规定,并将承诺或者保函原件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5.其他: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根据株公管委【2021】1 号文精神,投标保函实行电子化,取消纸质保函的递交,以开标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查询到的保函信息为准,无须现场提交单独密封保函的原件资料;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担保。”以上两条对承诺或者保函递交方式相互矛盾,请问,开标时需不需要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承诺纸版原件
答:采用承诺或保函的,符合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函格式”规定,并将承诺或者电子保函,在投标文件中一同提交。开标时不需要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承诺纸版原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3.12. “担保金额:中标总价的 8%(不超过中标金额的 10%)。”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P56页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提供履约担保形式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险),金额为签约合同金额的8%。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的工程,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上的,履约担保为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合同金额后的差额。采用履约保证金担保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无息退还。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时间: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 15 天内,签订合同前,按中标价的 8%、选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以上两处对履约担保金额描述不一致,请问以哪处为准
答: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P56页3.7 履约担保修改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提供履约担保形式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险),金额为中标总价的8%。采用履约保证金担保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无息退还。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时间: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 15 天内,签订合同前,按中标总价的8%、选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4.1投标保证
“1.形式:(1)承诺(2)现金(3)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保函 □****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2.现金和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请问,当投标人采取承诺形式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中以下内容中:
请问当勾选投标承诺后,前面金额部分填写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还是填写为0
答:当勾选投标承诺后,前面金额部分填写“0”。
4、招标文件第一章P4页招标公告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示范区紫竹街(龙溪路-玉龙路)**工程施工。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1.4招标项目名称:****示范区紫竹街(龙溪路-玉龙路)**工程。
请问,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以哪个为准
答:招标项目名称为:****示范区紫竹街(龙溪路-玉龙路)**工程。
5、是否能提供地勘报告
答:中标后,招标人提供前期基础资料。
6、请问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名称为磐龙 D 路(龙溪路-玉龙路)**工程施工图,是否有误内****示范区紫竹街(龙溪路-玉龙路)**工程的施工图纸
答:无误。“磐龙 D 路(龙溪路-玉龙路)**工程”已更名为“****示范区紫竹街(龙溪路-玉龙路)**工程”。
7、关于投标人须知类似工程业绩投标截止时间前 1080 天,承担过至少 1 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 1002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是否只要是市政工程业绩都可以,例如管网排水****处理厂业绩是否都满足条件,请明确
答: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投标截止时间前 1080 天,承担过至少 1 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 1002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根据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注:因本答疑回复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本通知发出后,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均不变。如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回复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回复为准。各投标单位如有疑问,请在24****公司联系,否则视为认同本招标答疑回复。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监督单位:****管理委员****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