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宅专项维修****银行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成交结果公告已于2021年8月20日公布,因原成交供应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根据采购文件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原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重新进行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住宅专项维修****银行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青龙东路10号
成交金额:三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2.75%,****银行三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加0个基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黎明、吴素萍、陈从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即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市民之家三楼、宁****广场8A-1006室,联系电话:135****3322、187****255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3-****46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市民之家三楼
联系方式:李女士、135****3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宁****广场8A-1006室
联系方式:庾女士、187****2553;金女士、153****1903
询问、质疑函接收电子邮箱:****@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庾女士
电 话:135****3322、187****2553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磋商记录及最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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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1日
附件:主要标的信息.pdf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附件:磋商记录及最后报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