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的西楚大道景观绿化工程方案设计项目已经**行审【2021】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西楚大道景观绿化工程方案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市**区
1.2 工程规模:
西楚大道景观工程,总景观面积31.23万平方米。 西侧带状公园景观23.58万,道路绿化带7.65万平方米。
设计范围包括:1)西侧带状公园景观设计及道路绿化设计,包括地形整理、绿化种植、景观铺装、景石布置、景观构筑如平台、栈道等,以及陪同发包人确定采购设施,确定应急场地位置、设计景观配套建筑(公厕、休息驿站)及景观附属工程(标识、亮化),并在实施过程中配合发包人确定小品造型、雕塑主题及选址。2)包括满足夜间活动需求、满足照度规范的照明设计,重要场地节点可以设置具有诸如交互、多功能符合的特色灯具或设施,并协助业主采购。3)场地范围内配套服务用房及多个卫生间等小型建筑设计,总计不超过1000 平方米。4)提供工程初步设计概算.
1.3 设计周期:30日历天(中标公告发布后5日历天提供方案设计送审稿,方案确认后25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以上时间均不含评审时间)。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的30%,初步方案及概算编制通过审查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的70%,余款待施工工程招标结束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西楚大道景观绿化工程方案设计项目包括:方案设计、测绘、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及后期跟踪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4.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或园艺等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
4.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4.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 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其他条件:
4.7.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7.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1日 09:00至2021年09月07日 18:00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6020,客服热线:****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2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 项 目 采 用 网 上 开 标 , 需 登 录 宿 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 http://ggzy.****.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地 址: | ****开发区开发大道与**大道交叉口 | 地 址: | **市**区府前和谐小区44****图书馆对面) |
联 系 人: | 苏鹏辉 | 联 系 人: | 刘雪 |
电 话: | 183****0808 | 电 话: | 151****3387 |
传 真: | / | 传 真: | / |
邮 编: | 223800 | 邮 编: | 223800 |
E-mail: | / | E-mail: | / |
2021年08月31日
项目投标指引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