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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13-3/03号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公告
津交易公告字〔2021〕64号
****人民政府批准,******局决定公开出让****、G13-3/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条件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位置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拟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 | 土地 级别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G13-7/03、G13-3/03号 | 双福工业园 | 167586.91 | 二类居住用地 |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1<容积率≤2.0 | 住宅5级、商业5级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90500 | 18100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到区交易平台(**市**区津兴****公司)申请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公示时间、报名申请时间
(一)公示时间:2021年8月31日12:00至2021年9月23日12:00止。
本次出让公示的媒体为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市公共**交易网(**区)。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自行登陆**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jiangjinweb/ )下载相关资料,****公司索取相关资料。
(二)报名申请时间:申请人应于2021年8月31日12:00至2021年9月23日12: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2时30分-5****公司****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
四、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12:00前****银行确定的时间为准)。竞买人须于2021年9月23日12:00前,将银****公司核对确认,如因银行回单未递交,或未及时办理确认手续而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二)在报名期限内,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津兴公司将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及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及时间、地点
以宗地为单位,土地出让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提交竞买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中心开标室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如更改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提交竞买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公告时间内无人报名竞买,该宗地出让自行终止。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竞买人在公告期间自行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报名;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转账方式从竞买人账户转入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
(三)竞买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如有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公告为准,竞买人应随时留意。
七、联系方式
(******局
联系地址:**市**区鼎山街道元帅大道36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3-****6255
****公司
联系地址:**区几江街道水木年华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23-****7310
附件:1.《**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
2.竞买申请书(样本)
3.授权委托书(样本)
4.挂牌出让报价单(样本)
5.成交确认书(样本)
6.竞买承诺书(样本)
7.保证金承诺书(样本)
8.竞买资格确认书(样本)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样本)
1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11.出让红线图
12.《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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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