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路公交停保场站光伏发电项目 已由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泰高新发改备〔2021〕61号(泰高新发改备[2021]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梅**路公交停保场站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梅**路113号,****集团梅**路停保场站内 2.2 建设规模:本****集团有****经济开发区明珠街道******集团梅**路停保场站)土地及其附属建筑物屋顶共37000㎡上铺设光伏组件,****电站,总装机容量为6.5MWp。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量643万kWh,所发电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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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收到预付款保函和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30%的预付款;钢结构安装结束后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40%,组件到货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75%,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经双方确认的结算送审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85%,双方确认签字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付款前须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机电工程一级] 资格; 3.3 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 日 15 时 0 分 至 2021 年 9 月 6 日 15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恒景国际C23栋13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张善存 电 话:182****6668 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C21三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吉意 电 话:0523-****9338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
2 | 9.1(发布稿)梅**路公交停保场站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