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 采购人 )对2021年****车辆保险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0日七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车辆保险项目
2、项目编号:****3、采购人:****
4、项目期限:二年
5、项目基本要求:
①谈判将确定****及下属单位车辆保险的统一承保单位,共1家,资格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执行)。
②****及下属单位现有车辆统计如下表(共约98台,实际数量以最终投保为准):
序号 | 归属单位 | 车辆数 (约数) | 保险预算费用 (元) | 备注 |
1 | ****本部 | 14 | 38784.44 | 以最终签订保单时的实际情况确定保险费用 |
2 | **市****公司 | 2 | 10301.41 | |
3 | **市****公司(含**市****公司****处理厂、**市****公司****公司、******公司) | 15 | 43566.53 | |
4 | ********公司 | 24 | 128700.00 | |
5 | **市****公司 | |||
6 | ********公司 | 11 | 29945.17 | |
7 | 四****公司 | 19 | 44235.62 | |
8 | ********公司 | 7 | 21672.99 | |
9 | ********公司 | 4 | 15259.13 | |
10 | ******公司 | 3 | 12827.89 | |
合计: | 98 | 296207.33 |
核定投保险种有: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人)、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交通强制险,具体如下表:
投保险种 | 保障要求(元) |
机动车损失保险 | 根据车况投保 |
第三者责任保险 | 150万 |
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人、乘客) | 1万/人 |
交通强制险 | 按法律法规 |
③查勘、理赔服务要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1 | 提供优质服务 | 保险公司设立专责组,专人负责承保、理赔等服务,做到快承、快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 |
2 | 建立绿色通道 | 保险公****修理厂代为报案、代为拍照、代为定损 |
3 | 在采购地范围内的定损权限、核价范围、金额和时限 | 保险公司在采购地内定损权限在5万元或以上。 |
1、1万元及以下在1个工作日内核价; | ||
2、5万元及以下在3个工作日内核价; | ||
3、5万元以上在5个工作日内核价; | ||
(具体权限由供应商提供定损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4 | 查勘员现场定损范围、权限和金额 | 保险公司查勘员对赔付2000元及以下案件可现场定损,并可办理异地授权委托赔付。 |
5 | 赔款支付确认 | 保险公司在支付保险赔款前,必须先经被保险人指定的专人确认后才能办理保险赔款支付。 |
6 | 案件赔付比例 | 有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书或调解书的,按责任认定书或调解书的赔付份额赔付。 |
无责任认定书或调解书,或责任认定书和调解书无注明赔付份额的,按照主责不少于0.7、同等不少于0.5、次责不少于0.3的比例赔付。 | ||
7 | 快速处理出险 | 1.单方责任事故可免交警部门证明; |
2.不涉及人伤的单方估损在5000元及以下的案件,查勘员到场取证后可免交警部门证明办理索赔; | ||
3.单方估损在5000元及以下案件,****公司报案后、由司机拍照,****修理厂查勘核价处理。 | ||
8 | 快速处理简易赔案 | 3000元及以下的车辆事故维修和人伤案件可免修理发票、免医疗票据进行现场快速办理赔付。 |
9 | 交通事故案件预付款 | 1、人伤案件伤者医药费超过1****公司先行垫付; |
2、凡涉及人员伤亡的案件和估损3万元及以上的案件,保险公司按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书以不低于70%预付赔款。 | ||
10 | 非故意无及时报案情况 | 1、5000元以下案件非故意迟报视为及时报案,5000******部门证明可办理索赔。 |
11 | 伤者误工费处理 | 1、伤者有收入证明,按其收入证明支付;没收入证明者,按不低于住院地城镇最低收入标准支付。 |
2、认同医生出具伤者的住院时间和休息天数并按伤者的收入计算误工费。 | ||
3、误工时间如遇节假日,按照国家节假日发放工资规定计算误工费。 | ||
12 | 伤者陪人费(护理费)处理 | 1、有护理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按实际支付; |
2、无护理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保险公司按不少于150元/人/天计算支付。 | ||
3、认同医院出具的伤者住院时间计算陪人费(护理费)。 | ||
4、陪人时间如遇节假日,按照国家节假日发放工资规定计算陪人费(护理费)。 | ||
13 | 事故车辆停放费 | 因交警勘查取证需要,暂扣事故车辆所产生****公司负责。 |
14 | 同一被保险人车辆发生互碰事故处理 | 1、同一被保险人车辆发生互碰事故,或被保险人车辆在被保险人站场内发生事故,均可互为第三者办理索赔。 |
2、车辆单方损失在2000元及以下由交强险先赔,超出2000元部分再由商业险赔付。 | ||
15 | 治安刑事案件引发车损处理 | 因治安、刑事案件引发的车损,经**部门出具证明后,视为第三者车险办理索赔。 |
16 | 交通事故现场处理时效要求 | 供应商在接到被保险单位的出险报案后,**市**区、**区、**区(含新区)、**市、高新区、广**、**县、**县**范围内理赔人员应于30分钟内赶到报案现场;**省内其他市县应于1小时内赶到报案现场;外省应于2小时内直接派人前去或委托当地本系统保险机构查看;并派专人协助被保险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 |
④服务承诺要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1 | 无车牌号车辆服务 | 对于无车牌号、无法提供行驶证等信息车辆,投保单位提供车辆唯一识别方式的,可正常承保及正常理赔。 |
2 | 车辆免费救援服务 | 为采购人所有投保车辆提供免费拖车救援服务(包括故障车和交通事故车,并允许出现二次拖车),拖车公司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共同认可,拖车费用由****公司支付。 |
3 | **共享、深度** |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优先推荐客户的车辆检测、维修等汽车服务项目给采购人,双方达到客户**共享、增进深度**。 |
4 | 投保报价、短期投保、续保、保险退保及保险报停方面 | 1、供应商对投保人车辆续保要主动提前20天以上联系投保人报价。 |
2、投保人车辆提出短期投保、续保、退保要求,供应商在不违反银保监规定前提下应接受办理(车辆退保包括交强险退保、商业险退保、承运人险退保)。 | ||
3、当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或在国家发出一级响应时,如果投保人提出车辆保险报停申请,供应商应当第一时间与投保人联系并接受办理报停业务,同时向投保人告知保险报停后的相关规定。 | ||
5 | 保费优惠及保险政策变化 | 1、在投保过程中如有更大优惠的新政策,则给予最大优惠。 |
2、如监管部门有减少优惠的政策调整(以监管部门文件为准),保险公司必须在收到文件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保人(并附上监管部门文件),双方协商处理方案。 | ||
3、当国家或银保监等部门对车辆的保险业务(包括投保、索赔等)出现新政策调整时,供应商应当在收到相关文件后第一时间告知投保人,逾期不告知导致投****公司负责。 | ||
6 | 保险公司代位追偿 | 1、车辆出险后遇到向对方索赔难、或需要异地追索赔偿、或无法找到第三者、或第三者不配合办结案件时,先由供应商垫付赔偿,然后由供应商免费代位追偿。 |
2、如需上诉由供应商提起诉讼。 | ||
7 | 保险公司介入调解 | 发生车辆交通事故,供应商必须介入调解,包括参与事故伤者护理费商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参****法院诉讼答辩等。 |
8 | 事故车辆对维修场所选择 | 1、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车辆出险时,及查勘员在处理车损事故时,由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确定维修场所。 |
9 | 保险资料 | 供应商对投保人投保、报停、索赔或退保等需要补充资料的,供应商应当在收到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将补充资料信息反馈给投保人。逾期没有反馈资料信息的,视同资料完整有效,因此而造成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
10 | 所有出险告知被保险人 | 所有出险车辆的报案,****公司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向被保险人单位报告。 |
11 | 人伤事故现场处理 | 所有人伤事故,保险公司必须派出查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 |
12 | 现场快赔处理案件书面告知被保险人 | 所有现场快赔处理案件必须书面告知被保险人单位。 |
13 | 特殊证据有效性 | 车上监控视频、司机和乘客的拍照相片可作为事故出险证据资料。 |
14 | 月报 | 每月15日前将上月车辆的投保数量、保费金额、费用结算情况,以及车辆的出险情况、已赔未赔、已结未结等情况,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投保人。 |
15 | 免费代办服务 | 2.免费提供代办新车入户、驾照年审、违章罚款服务,车辆代办年审(代缴检测费、车辆上线检测)服务。 |
16 | 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承诺 | 供应商必须承诺所作服务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所报最终费率必须在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范围内且不能与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抵触,否则由供应商完全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 |
17 | 用户档案追踪服务 | 供应商应对被保险单位的保险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 |
18 | 提供有关培训讲座 | 供应商需定期或不定期(每年不少于1次)为被保险单位免费举办关于出险索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及其他活动 |
6、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作为采购人的年度合格保险服务承包商。
7、供应商的报价以填报保险费优惠率系数(自主定价系数)和采购人指定的车辆报价作为综合报价。车辆保险费计算按银保监会标准:实缴保费=商业车险保费+交强险保费+车船税。
(1)交强险优惠幅度按照银保监会统一标准执行。
(2)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 自主定价系数 无赔款优待系数(NCD)
基准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NCD)按保险行业统一标准执行。
自主****银行****委员会确定范围之内。为确保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优质高效,设定自主定价系数区间为0.9(含)至1.35(含),建议服务供应商合理报价,鼓励服务供应商在确保服务优质高效的基础上给予更低的报价。基础价格分在设定区间内评定,低于设定区间的报价给予额外加分。
8、指定车辆信息(9月份需买保险的1辆5座小汽车):行驶证信息,例:
供应商用以上指定车辆统一报价。
汽车信息 | 商业车险保费 | 自主定价系数 | 备注 |
粤HZW232 轻型普通货车 车架号:LWLTFRXD69L036040 发动机号:****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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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供应商需承诺在服务周期内车辆保险费优惠率系数(自主定价系数)不高于本次报价,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根据新政策相关系数和费率低于本次报价的则按新政策执行。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10、交易方式:本项目由****(以下简称:肇水发展)统一进行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后,由肇水发展及其下属单位分别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保单,采购和结算则由肇水发展或其下属单位按保单约定条款与成交供应商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公司报价,但需提供其上级独立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上级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不是 三证合一 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银行****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市具有相应的机动车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4、在**、**、**、高新区、**、**、**每个区域至少有一个自营服务网点。
5、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 )的信用服务中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供应商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将于报名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6、****公司必须具有银保监会或其地市级(含)以上分支机构关于同意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批复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管理部(地址:**市西**路12号;联系电话:0758-****834)。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只接受资料现场初审及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经初审符合后领取采购文件。
3.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需提供其上级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上级独立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不是 三证合一 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同时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 商事主体登记 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 。
3.2 ****银行****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市具有相应的机动车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3.3 ****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查验)
3.4 在**、**、**、高新区、**、**、**每区域至少有一个自营服务网点(须提供自营服务网点清单及对应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3.5 ****公司必须具有银保监会或其地市级(含)以上分支机构关于同意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批复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6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关于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网页截图;
3.7 通讯联络方式确认表(包括:联系人、地址、手机号码、传真、联系邮箱,格式自定义,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注明 与原件相符 。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报价。领取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项目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成交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采购人将不负责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四、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9月14日上午9:00~9:30时(**时间)
2、报价截止及谈判时间:2021年9月14日上午9:30时(**时间)
3、谈判地点:****二楼会议室(**市西**路12号)
若已获取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谈判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市**区西**路12号
联系人:莫先生 电话:135****9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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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