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青**赤滩-马头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三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谢园西路273号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开发区箬帽路21号 |
项目名称 | 青**赤滩-马头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三次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9月1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 1863 号 投标报价:945000.00元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勘察、测绘成果)送审,初设批复后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3.9分 |
项目负责人:徐学军 相关证书名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01****0196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信用等级:/ 企业业绩: 1、**县新郎川河、老郎川河、钟桥河等三条河流系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2、水**中游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3、**市乐柳虹**排涝一期工程 4、****开发区****泵站及相关水系明渠工程 5、**市**区**河水系连通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县新郎川河、老郎川河、钟桥河等三条河流系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2、水**中游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3、****开发区****泵站及相关水系明渠工程 4、**市**区**河水系连通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其他:/ 企业奖项: 1、南水北调中线一期总干渠渠道工程(陶岔至**段)金质奖 2、****电厂工程地质勘察金质奖 3、长江三峡****电站工程金质奖 4、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水利枢纽大坝加高工程地质勘察金质奖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港B9栋 投标报价:945000.00元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勘察、测绘成果)送审,初设批复后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67.17分 |
项目负责人:崔健 相关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行业乙级、工程勘察乙级(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信用等级:/ 企业业绩: 1、****水库至幸福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区占川河流流域综合治理水系连通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省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富资水丰口至富堨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4、**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石牌镇幸福**潭河皖河圩防洪工程和石牌镇西堤加固工程)设计 5、**市平天湖区域水环境整治工程-白**、石马河入湖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水库至幸福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区占川河流流域综合治理水系连通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省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富资水丰口至富堨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4、**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石牌镇幸福**潭河皖河圩防洪工程和石牌镇西堤加固工程)设计 5、**市平天湖区域水环境整治工程-白**、石马河入湖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其他:/ 企业奖项:/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市**中路131号 投标报价:945000.00元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勘察、测绘成果)送审,初设批复后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64.34分 |
项目负责人:吕大为 相关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02****00095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行业甲级、工程勘察乙级(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信用等级:/ 企业业绩: 1、****谯区大**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2、**县**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3、**市古马干河(西姜黄河以西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4、****联通工程 5、**市**区东汲河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企业奖项: 1、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站工程银质奖 2、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站改造工程银质奖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6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08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2****2556、0563-****036。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联系电话0563-****224。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