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1 11:23
___会**城河普隆乡普隆段防洪治理工程__会**城河普隆乡普隆段防洪治理工程 __比选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会**城河普隆乡普隆段防洪治理工程会**城河普隆乡普隆段防洪治理工程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 | 联系电话 | 0834-****258 | |||||
比选时间 | 2021年08月30日10时00分 | |||||||
比选网址 | **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 | |||||||
公示期 | 2021年09月01日至2021年09月06日(**时间) | |||||||
招标代理费 | 80.0000% |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 | |||||||
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专业 | 级别 | 证书 名称 | 证书 印章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廖晗 | 项目负责人 | 建筑工程 |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 **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 CY510********131 | ||
专职技术人员 | 杨洪钊 | 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 工程造价 |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 **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 CY510********199 | ||
专职技术人员 | 杨静 | 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 市政工程(道路与桥) |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 **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 CY510********982 | ||
专职技术人员 | 廖前明 | 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 建筑工程 |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 **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 CY510********193 | ||
专职技术人员 | 傅静 | 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 建筑工程 | 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 **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 CY510********985 | ||
中选候选人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 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费用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服务中心
| **区石亭江、凯江2020年特大暴雨洪灾损毁堤防灾后重建项目 | 2021年01月27日 | / | 廖晗 | 无 | |||
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专职技术人员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 费用 | 备注 | |||
廖晗
| 甘****管理局 | s227线2020年度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 1231 |
2019年12月02日
|
222065.00
|
无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监督部门及其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
| 联系电话 | 0834-****258 | ||||
监督部门及其电话 | 行业主管部门 |
****
| 联系电话 | 0834-****258 | ||||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名单 | ||||||||
申请人 | 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 |||||||
******公司 | 资料不足 | |||||||
**** | 类似项目业绩须是**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公共**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80 %(0-100)。 | |||||||
**利民****公司 | 缺少项目业绩公开招标相关资料 | |||||||
******公司 | 专职技术人员不足4人 | |||||||
**中晗****公司 | 无业绩 | |||||||
****公司 | 相关人员数量不够 | |||||||
****公司 | 类似项目中标金额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80% | |||||||
**辰一兴****公司 | 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80 % | |||||||
**省****公司 | 项目业绩要求不满足 | |||||||
投诉注意事项 | 1.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2.对比选结果的投诉,涉及比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选错误或评选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单位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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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2.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