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丁栾镇人民政府长垣市丁栾镇商业街五期风貌提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市丁栾镇商业街五期风貌提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2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市丁栾镇商业街五期风貌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www.****.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3日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市丁栾镇商业街五期风貌提升改造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6,172,238.21元 | |||||||||||
最高限价:****238.2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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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包括原有门窗拆除重装、外立面拆除新作、挑檐拆除新作、增加风格一致的招牌、屋面瓦清理喷漆、水电安装等一系列工程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7、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8、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9、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9月03日 至 2021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www.****.cn/) | |||||||||||
3.方式:1、获取方式:在获取时间内持CA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http://www.****.cn/ )自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登记的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系统用户注册” 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自助绑定CA证书。(详见 “资料下载-投标人全电子操作手册”) 2、获取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持CA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下载招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9月23日09时30分(**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9月23日09时30分(**时间) | |||||||||||
2.地点:**市财审大厦八楼8002房间第二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投标单位应关注公告网站及时查看,招标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2.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进行,投标单位需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持CA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进入该项目的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解密时长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可在开标大厅查看开标记录,开标当天不需要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需要到达现场开标。 3.唱标结束后由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电话联系投标人确认开标记录表信息是否有误(**县公共**交易项目供应商/投标人缴费情况统计表中的联系电话),投标人需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市丁栾镇境内 | |||||||||||
联系人:于先生 | |||||||||||
联系方式:0373-****68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市蒲**人民路80号 | |||||||||||
联系人:石女士 | |||||||||||
联系方式:0373-****911 155****761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公司 | |||||||||||
联系方式:0373-****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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