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龟山小区二期工程
**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龟山小区二期工程
【信息时间: 2021-09-02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龟山小区二期工程(项目名称)****改革局以将发改审{2019}10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龟山小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232.573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路面硬化面积合计6410.06平方米,涉及改造巷子16条,排水沟约3037米;壁灯84套;电缆约2218米;预埋配管约7947米;砌筑井约102座,具体改造内容包括巷道内地面、排水、弱电、照明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30元;K值:10% ;发包价: ****23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筑〔2018〕38号、闽建建[2018]11号、闽建〔2016〕5 号、明建筑〔2016〕218 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因平台提供招标文件为固化模板本条款暂时无法修改,特此说明。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3日 09:00:00至2021年09月08日 17:30:00通过**市公共**交易网(http://smggzy.****.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9月16日 09: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9月16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http://smggzy.****.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0号,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 电话:186****1228 ,传真: 联系人:小张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水**水703室,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2172,传真:/ 联系人:小杨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网 网址:http://smggzy.****.cn/smwz/ 联系电话:180****287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改革局 地址:**县古镛镇**路10号 联系电话:0598-****248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联系电话:0598-****169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