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城南集中供热改建工程(EPC总承包)正常公告
天祝县城南集中供热改建工程(EPC总承包)
- 交易编号:A01-126********758870C-****0902-005114-2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天祝县城南集中供热改建工程(EPC总承包) | ||
项目类型: | 市政工程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3503.000000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招标内容:工程设计、工程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项目设计、设备采购、项目施工等事项。内容包括:拆除现有2台29MW燃煤链条热水锅炉及配套上煤、除渣、烟火系统、环保、供配电等设施和厂房,在拆除处**一座116MW循环流化床燃煤热水锅炉,并配套建设引风机房,上煤除渣系统、灰库、炉内脱硫系统、尾部半干法脱硫系统,脱硝系统、压缩空气系统、油点火系统以及自控、配电设施等;对现有58MW锅炉燃烧、环保系统进行改造,从锅炉引出340℃—450℃烟气,增加SCR脱硝反应器等,作为安全备用热源。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1
- E620********047****1001
- 13503.00万元
- 总承包
-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E620********047****1001天祝县城南集中供热改建工程(EPC总承包) 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中标后不允许更换。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设计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2)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企业担任,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 2 家)。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牵头单位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申请人投标时组成联合体后,不得在过程中随意更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申请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 标段内容: 工程设计、工程施工EPC总承包
相关文件
1. 立项批复
2. 代理承诺书
3. 招标承诺书
4. 代理协议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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