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翰林苑(棚户区改造)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县翰林苑(棚户区改造)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经干发改招标核字[2021]39号核准,现将该工程有关招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二、工程名称:**县翰林苑(棚户区改造)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三、工程地点:**县**镇川南西路**县翰林苑(棚户区改造)小区
四、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县翰林苑(棚户区改造)小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内容为土建装饰、水电安装、市政、园林等。
五、资金来源:上级资金、****银行贷款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本项目投资:约1080万元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因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以下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1、投标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建造师的资质要求: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和有效身份证; 拟派建造师需提供系本单位职工的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者由企****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职业培训合格证需提供住建云查询截图),专职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为市政专业。
4、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应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和《关于启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文规定,在**住建云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且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 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结果并生成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日内有效(信用信息报告必须有明确生成日期,生成日期必须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否则无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6、投标企业应在本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开具)。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8、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以准。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省公共**交易网站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二、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29日14时30分前。
2、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9日14时30分。
3、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厅(**县城**南大道35号,****营业部2楼)
十四、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和**市招标投标监督网等发布。
十五、其它说明事项: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2、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里的附件 不见面开标 注意事项。
招标单位:****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1178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96-****919、187****2580
2021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