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090311
****“智慧校园”建设项目(第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智慧校园”建设项目(第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28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智慧校园”建设项目(第一期)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智慧校园”建设(第一期)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及相关软、硬件采购、安装、调试及配套环境基础改造、伴随服务等。
5.2初验合格交付使用后三年内的系统升级、更新、维护,系统故障及相关软、硬件故障处理(若发生故障,由中标人及时排除故障并修复至达到验收指标和相关性能要求)。
5.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初步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至三年届满时通过最终验收为止。
7.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及招标要求
9.付款方式:根据三年合同期项目实施的初步验收,中期验收,最终验收情况进行分阶段付款,根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会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若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则按成立后的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鼓励环保政策:采购标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2.3鼓励节能政策:采购****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过程或定标阶段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4.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过程或定标阶段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4.3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4.3.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4.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凭单位数字证书(CA)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cn/),在网上投标确认后自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售价:0元。
4.其他: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限内: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投标人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网上报名确认截图”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进行信息登记确认。如投标人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提供材料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28日09时0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3.方式: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cn/)规定时间内自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1份。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0.00(玖万元整)。
2.本项目投标保****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
专用账号:623********00674163 |
服务咨询电话:010-****3801 |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请投标投标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次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3.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监督电话:****财政局:0875-****70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昌**田园镇**街121号
联系方式:0875-****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方式:0875-****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瞿老师
电话:0875-****900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875-****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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