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4年**县**江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8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类似业绩”:投标人2015年以****政府部门社会公共事业“水面保洁”工作,单项合同业绩达到10万元/年的得3分,单项合同业绩达20万元/年的得5分,单项合同业绩达到30万元/年的得8分。不累计加分。其要求承担的县级以上项目,占市场中比例较为少数,不具有一定代表性,建议修改。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类似业绩”更正为:投标人 2015 ****政府部门社会公共事业“水面保洁”工作,单项合同业绩达到 10 万元/年的得 3 分,单项合同业绩达 20 万元/年的得 5 分,单项合同业绩达到 30 万元/年的得 8 分。不累计加分。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作业人员”:拟所派垃圾打捞保洁船只驾驶人员具有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至少保证3人),在最少满足3人的基础上(得基本分6分)每增加1人得1分,最多加3分;提供船舶驾驶员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的毎1人加2分,最多加2分;本项满分10分。此项具有局限性、排他性,建议修改。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作业人员”更正为:(1)所派垃圾打捞保洁船只驾驶人员具有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有1人的得2分(须提供证书和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2)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再提供2人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及聘任合同的得8分;本项满分 10 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按承诺内容执行的,采购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
更正日期:2021年9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是对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的更正,则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路下汶溪桥头东侧150米处
联系方式:0559-****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559-****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9-****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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