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保障性**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27日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保障性**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1.3最高限价: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号)和《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规定及计费标准计算,不得高于收费标准的70%,且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
1.4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1.4.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保障性**工程是指“十四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及项目区内市政公用工程等关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区沧江路向南延伸段旧**片区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土地整理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19亩,项目投资规模约人民币30亿元。项目一级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片区内的拆**置补偿、安置房建设、公建配套、土地平整及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忙畔片区项目用地约166亩,计划建设住房3000套,投资约18亿,博尚片区项目用地约54亩,计划建设住房1000套,投资约6.8亿,项目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及配建商业、幼儿园、养老设施、公厕等)。
1.4.2采购需求:****保障性**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如下:项目前期咨询服务(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选址论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防洪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及验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全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土地报批相关手续、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评估、林业调查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估、投融资咨询等);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项目前期咨询管理、采购与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设计与技术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绿色建造与环境管理、**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收尾管理等);工程监理(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等);造价咨询(七通一平的造价咨询、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等);招标代理(工程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招标事宜等)及其他专项咨询服务,具体以采购人委托的工作内容和双方协商约定的合同为准。
1.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决算审计之日止(因采购人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影响项目进度,经协商一致后可变更项目期限,并按变更后的期限执行)。
1.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需为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3.2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人员,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2.3.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3.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3.5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2.3.6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属于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
2.3.7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3.9供应商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每天上午8:30分至下午18: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cn/)
3.3方式: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确认投标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3.4售价:6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9点00分(**时间)
4.2地点:******交易中心三楼2号开标厅(**市**区沧**路1号)
五、公告期限5.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6.1获取招标文件
(1)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直接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还须在2021年9月10日下午18时00分前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确认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
(2)如果供应商已经办理过**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确认投标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各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前应当登录门户网站:**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下载专区”——“工具下载”中下载“**省编制系统管理工具”,并正确安装,以保证CA证书能正常登录。关于办理数字证书(CA)的相关问题或CA不能登录的,请联系**市数字证书(CA)办理点进行咨询。
7.2投标文件递交
(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cn//)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若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供应商须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网上远程解密,若供应商未按规定进行远程解密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根据《****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推行不见面办事)正式启用远程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供应商按照《****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临公管发〔2020〕6号)的要求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参加网上远程开标。
(6)针对网上开标的项目,供应商提前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在截标时间**入“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技术操作咨询:**筑龙****公司服务热线:010-****3801,QQ:****618998。
7.3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与有关的通知,****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和**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4技术支持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QQ:****618998
(2)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0883-****710
(3)办理证书地址:****服务大厅三楼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南天路1379号
联系方式:0883-****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东二环路519****酒店综合楼3楼303号
联系方式:0871-****8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军
电 话:150****3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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