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聂玉村“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整村推进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县**乡聂玉村“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整村推进项目已由******委员会经尼发改字[2020]403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市县两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LS****15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乡聂玉村“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整村推进项目。
2.2建设地点:**乡聂玉村。
2.3项目建设性质:**。
2.4工程总投资约1936.55万元(以概算批复为准)。
2.5建设规模及内容:对**乡聂玉村老旧房屋进行改造提升,并**部分住房,浴室、垃圾收集点、牲畜棚等,整村实施绿化、亮化和道路硬化,对现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改善卫生环境(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县**乡聂玉村“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整村推进项目EPC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7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设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及以上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道路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近三年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设计和施工须具有相对应专业的类似项目业绩)。
3.5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区内、外设计、施工企业需在**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上进行登记,联合体牵头人需进行项目备案且报名期内进行备案方有效,备案人员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和劳务员至少各1名)。
3.6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31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50.00元人民币, 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相关票据;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15时30分,地点****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市公共**交易网》和《**日报》上同天发布。
7、其他事项
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牵头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其身份信息不一致或非本企业人员,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2、投标人须按《******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及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幸福路23号
联 系 人:傅先生
联 系 电 话:136****918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B区63栋11楼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 系 电 话:136****8718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