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9-06 】
**市“十四五”时期城乡低效用地调查入库项目
磋商公告
****就**市“十四五”时期城乡低效用地调查入库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
地址:**市建新路24号
联系电话:0513-****9825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黄女士
地址:**市**中路810号景都大厦三楼
联系方法:0513-****6618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市“十四五”时期城乡低效用地调查入库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万元,供应商所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土地规划甲级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土地规划资质、测绘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依旧视为资质有效,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公告截图)
3.****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磋商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磋商文件附于本磋商公告后,与本磋商公告一并发布上网,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http://ggzyjy.****.cn/)。磋商文件资料费每套100元,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资料费。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1年09月17日上午09:00-09:30(**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7日上午09:30(**时间)
开标(磋商)时间:2021年09月17日上午09:30(**时间)
开标(磋商)地点:**市建新路24号****三楼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炎风 联系电话:0513-****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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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