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河****财政局以同财发[2021]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任务,****村、农场村、上河湾村、下河湾村议事大厅4座;****广场总占地面积2788㎡;****广场总占地面积3314㎡。
2.2 建设地点:**县**镇**村、农场村、上河湾村、下河湾村、**村、李沿子村。
2.3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规定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两个标段。
**县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镇)一标段;
**县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镇)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一标段投标单位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单位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
注:本项目为电子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14日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www.****.org)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按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公共**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9日09时00分
投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镇
联系人:马宁
电 话:147****2255
代理机构:****
联系人:荆阳、贺雯
电 话:0951-****041
地 址:**市**区****中心8B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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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