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灵昆街道**村改造九村房屋拆除及拆除物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灵昆街道**村改造房屋拆除及拆除物处置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九村房屋拆除及拆除物处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拆迁范围为九村红线图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含违章面积,具体按拆迁丈量面积为准)。拆除工程款最低限价为15元/平方米,具体残值以村民腾空后项目移交之日的现状为准,存在的残值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质量要求:拆除后,并将所有拆除的废弃物进行处置,场地平整以拆除物的区域原地平标高为基准,且平整高差正负不超过30厘米,拆除后必须经业主检验验收合格后才可交付。 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区灵昆街道九村拆迁区域的拆除、废弃物处置、平整场地等,拆除范围以招标人认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建筑物拆除或房屋拆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0日17时00分前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前往****(**市**区高昂路1号全球商品贸易港1号楼807室)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瓯**产业集聚区灵蓉街66号发展大厦4号楼4楼收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建设单位:**** 地址:灵昆街道沙塘村繁灵街9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77-****6029 7.2代理单位:**** 地址:**市**区高昂路1号全球商品贸易港1号楼807室 联系人:金女士 手机:188****9197 7.3监督单位:**瓯**产业****建设部 联系电话:0577-****8500
**** **** 2021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