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4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电车间试验及检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由慈城至东钱湖地区,是轨道交通骨干线网西北~东南向的一条重要径向线,全线在东南端(略),西北(略),线路全长约36.11km,其中地下线24.71km,高架线11.1km,过渡段0.3km。全线共设25座车站(含7(略)),其中地下车站18座,高架车站7座,平均站间距1.48km。共用位于1号线东环南路站地块的线网控制中心,设前潘、甬(略)。
2.3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4(略)体详见《供货要求》。
2.4 交货期:12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略)每批次合同设备具体交付时间和地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技术性能指标:《供货要求》中加注“*”号的条款不允许负偏差(如有)。
2.6 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略)
3.5 资格审查:(略)
4、(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略)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咨询电话:(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略),售后不退。
4.3 如有补充的招(略),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法人章后将复印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略)@qq.com。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5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6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略),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略)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