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EPC+O)(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1/9/8 】 **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EPC+O)(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改革局以靖发改审[2021]4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测绘、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与维护总承包(EPC+O)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EPC+O)(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位于**县**镇、靖城镇、高新园、丰田镇五川村。 2.3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1****水厂管网延伸及部分旧管道改造;(2****水厂管网延伸;(3****水厂的管网建设,(4)新增供水用户的入户进水管和智能水表;(5)城乡供水信息管理系统 1 套。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工程总投资额约23178万元; 2.4招标范围及主要建设内容: 2.4.1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测绘、设计、采购、施工、**及存量部分的运营与维护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具体如下: ⑴勘察测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测绘(含地质勘察、现状地形图、地下管线图、竣工测绘等),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测绘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测绘报告和资料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⑵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审批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等。 ⑶施工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⑷采购范围: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⑸运营范围: 存量部分及**部分包括但不限于①**阶段:在勘察设计阶段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施工阶段的管理和监督,配合验收和试运营。②对存量部分,按合同要求作好现状接管和运营工作。③原水:负责原水取水和输水保障,监管水源质量安全。④制水:包括自来水生产、水质检验、设备维护等,连续安全提供水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自来水。根据**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规划要求,若本项目****水厂****水厂建成后停用,运营单位应无条件服从,****水厂购买自来水用于运营范围内供水。⑤供水管网:负责供水管网运营维护、抢修和检漏,保证连续供水,水压稳定、并有效控制漏损率。⑥抄表收费:负责抄表并代业主收取自来水水费和其他代征费用。⑦新增用户:负责新用户的报装报建、新供水区域的设计安装等。⑧终端服务: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处理用户投诉,提供用户终端服务,实现服务承诺。⑨对项目进行移交前的性能测试等。 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修订印发的《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文件内容,外购成品水为供水企业的运行维护费之一,****水厂的售水定价将参照《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执行。 2.4.2主要建设内容:①****水厂管网延伸及部分旧管道改造,往溪边村、碧候村、岩前村、张渠村、汤坑村等周边村庄延伸,**配水管网 39.24km,改造配水管网13.09km,管径DN50~500;②****水厂管网延伸,覆盖高新园,并向靖城镇延伸,**配水管网30.1km,管径 DN50~400;③****水厂管网建设,覆盖**镇东大路片和东田片,以及丰田镇五川村,**配水管网 124.5km,管径DN50~500;④新增供水用户1.24万户,**各用户进水管和智能水表;⑤**城乡供水信息管理系统1套。 2.5项目期限:计划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⑴总工期(含勘察测绘、设计及施工):24个月,从《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施工阶段开工时间: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60天内开工建设。 ⑵委托运营维护期: ①存量部分: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2个月内由运****公司,公司注册后1个月内与招标人签订《委托运营及维护管理协议书》并做好现状接管相关工作,****政府未能及时完成存量部分移交的,则待政府方移交后接管,运营期从移交之日起计算)。运营终止时间同**部分的运营终止时间。 ②**部分:20年,自工程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业主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材料、工程设备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及资料档案备案归档。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的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的验收标准执行。 ⑴勘察测绘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测绘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测绘成果文件应能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⑵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初设及概算审查应达到行业主管审查合格标准、施工图能顺**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⑶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的验收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⑷运营与维护质量标准:在整个运营与维护期内,确保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能够以安全、连续和稳定的方式提供符合适用供水的服务。出水水质达到现行城乡供水一体化水质标准。 ⑸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运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具备从事供水行业服务5年及以上经验(5年及以上经验:指在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营业执照,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运营****公司****公司)须提供在中国境内具有正在运营(已正式投产运行的,不含试运行和已经运营期满移交)的供水运营业绩,日供水量须累计达到10万吨/日及以上,日供水量及运营情况以项目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为准(若为****公司****公司业绩的,需****公司****公司股权证明材料)。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⑴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3.1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委派)要求为本单位正式****管理部门出具的自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的连续缴费记录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所署单位可以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公司****公司);应具备从事供水行业5年以上经验的管理人员,****管理部门出****公司连续5年(即:2016年8月至2021年7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文件,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方委派)资格要求:应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3.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方委派)资格要求:应具备一级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3.4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运营负责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委派)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正式****管理部门出具的自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的连续缴费记录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所署单位可以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公司****公司),应具备从事供水行业5年以上经验的管理人员,****管理部门出****公司连续5年(即:2016年8月至2021年7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文件,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3.5投标人其它人员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评审中不做资格审查,但需提供到位承诺书) 注:除运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外,上述其他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兼任。 3.4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能反映近三年连续盈利能力。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事务所出具)报告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7本项目监理单位为**省****公司,中标候选人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和施工任务单位不得与本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隶属同一法人或其他利害关系,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10月7日前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 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om/Front/)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9月30日 17:00: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交易中心”(http://www.****.com/Front)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镇荆江路17-1号 电子邮箱:/ 电话:0596-****447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芗**胜利东路21号**大厦1207-1208室 电子邮箱:****@163.com 电话:0596-****870 联系人:小黄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水利局 地址:**市**县**镇 联系电话:0596-****239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县****滨路21号 联系电话:0596-****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