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水环境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县农村水环境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县农村水环境治理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企****银行贷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此次治理范围为博阳河流域,主要河流为博阳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河、岷山水、田家河、**水等,共涉及磨溪乡、林泉乡和丰林镇等9个乡镇,沿河涉及43个行政村、136个自然村。
本次综合治理河道长度 189.21km,其中:主河道长 36.0km,支流长 153.21km,其中
2.1.1、河道清障:治理范围选择邹桥乡、磨溪乡等 9 个乡镇所涉及到的 14 条河流。拟对博阳河及各支流拆除阻水建筑物 9 座,改造建筑物 2 座,拆除重建建筑物 18 座,扩宽卡口 9 处,清理侵占河道或岸坡废弃物 3 处。
2.1.2、清淤疏浚:治理范围选取博阳河(邹桥乡下程坊至丰林镇立吾王村段)、张坑水、**水、吴家畈水、白洋墩水、义门水、城门水、**水、岩泉水、南田铺水、**水、田家河、楚山垄水、**水、林居陶家水、陈山垄水、易家垄水、艾泉垅水、**河、岷山水(丰林镇黄村至依塘村段)、大溪畈水、涌泉坂水、紫荆水、黄墩铺水等 24 条河流进行清淤疏浚,疏挖总长 105.77km,总清淤量 61.45 万 m3。
2.1.3、岸坡整治:本次治理范围拟对博阳河(磨溪乡至丰林镇段)、张坑水、**水等 20条河流采用格宾石笼、干砌块石、生态砌块等生态型材料进行衬护,局部迎流顶冲或岸坡坍塌严重河段采用浆砌石或混凝土挡墙。岸坡整治工程治理岸坡长度 61.96km,其中:干砌石护坡 22.6km,格宾石笼护岸 18.59km,浆砌石护岸 3.77km,生态砌块护岸 17.01km。
2.1.4、水系连通:本次选取聂桥柳田、林泉集镇、磨溪集镇、紫荆山、**傅家、义门陈、车桥集镇、邹桥集镇、老山湾、渊明故里、梓坊村、依塘湿地、高塘集镇等 13 个区域进行水系连通,****水库 11 座,山塘 72 座,门塘 156 座。水系连通主要工程量为:改造渠道 25297m,新开渠道 8855m,**沟通涵管长 1249m,**景观桥 6 座,水库、山塘、门塘清淤 543624 m3,对水库山塘大坝等建筑物进行维修加固 82 座,****泵站 3 座,门塘岸坡生态衬砌 12452 m2,水生植物种植 24700 m2,生态浮岛种植 8500 m2,湿地修复 76750 m2。
2.1.5、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
2.1.6、防污控污:本次治理范围选取丰****处理厂人工湿地建设,邹桥乡等 9 ****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沿河 50 个自然村进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 31 个自然村进行农业面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
2.1.7景观人文
2.2项目投资:项目总估算为71878.9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6871.06万元,设备购置费4563.88万元,安装工程6896.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40.57万元,预备费6267.18万元,建设期利息294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县农村水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总承包。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向招标人负责。
2.4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5计划工期
施工计划工期:222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施工方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 新标准)贰级及以上。
3.3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
3.4施工负责人要求:
(1)施工负责人:****公司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
(2)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无在建工程。
3.5施工拟投入人员要求:
(1)安全员资格要求: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2)本项目需提供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有效的岗位证书。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拟投入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其中施工负责人需提供近2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以上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存在人员单位变更的以变更时间为准)]。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拟投入的建造师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3.7本次招标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并签到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委托本单位的代理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投标人必须是**省公共**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施工企业)的交易主体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拟投入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除外)业绩必须在**省公共**交易网信用平台中,且登记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否则无效。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9月9日起在**省公共**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30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2、不得为公务****事业单位人员。
7.3参与投标拟派施工人员必须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保持一致(如擅自更换,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
7.4为确保项目招投标正常进行,**部门将对该项目实施全程的监管,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挂靠及非法转包行为,使用假业绩、假证书参与投标,存在围标、串标等的,一经发现将立案调查,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加入失信企业名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省**县蒲塘路205号
联 系 人:邓女士 电 话:0792-****58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恒盛科技园3栋405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 系 电 话:***********
招投标监管机构: **县建设****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