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寨前镇棚户区改造安全防护工程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9月08日
****小组书面推荐且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
****(采购人名称)的**县寨前镇棚户区改造安全防护工程(第二次)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编号:****号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1.1采购项目名称:**县寨前镇棚户区改造安全防护工程(第二次)
1.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号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工程概况 | 采购项目预算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 | **县寨前镇棚户区改造安全防护工程(第二次) | 1 | **县寨前镇棚户区改造安全防护工程(第二次),包括三段河堤,河堤一长387.3米,高5.3米,河堤二长26.05米,高2.8米,河堤三长24.05米,高2.8米,主要内容为土方开挖、回填、河堤砌筑、石质护栏安装等。 | ¥****000.00元 | ¥22507.00元,由成交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
3.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3.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函和近期由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已获取本谈判邀请的供应商,请于 2021 年 9 月 9 日至2021年 9 月 13 日,每 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县沤江镇**一品21栋A101号门面(详细地址)持本谈判邀请获取谈判文件。
4.2方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谈判邀请函、确认通知(格式见附件)。
4.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现金或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
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 9 时 30 分(**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5.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谈判地点):****交易中心****中心3楼315室)
5.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5.3.1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谈判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5.3.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谈判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确认你单位收到本谈判邀请后,请于 2021 年9 月 13 日 18:00 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七、询问及质疑7.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8.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县寨前镇寨前街1号
(3)联系人:李先生
(4)电话:150****9838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址:**县沤江镇**一品21栋A101号门面
(3)联系人:胡莞羚/罗玉桥
(4)电话: 0735-****900/137****3788
(5)电子邮箱:****@qq.com
2021 年 9 月 8 日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 年 月 日发出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编号)谈判邀请,确认 (参加/不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