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9 14:02:52]
**市****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站西路宝文大厦A座201室;
中标金额:4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服务范围: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建设,提供3年免费维保服务。 服务标准: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志平、宋同英、李伟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 (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59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单一来源。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苏宁环球城市之光办公楼A栋818,联系电话:173****1009、173****349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瑞祥路88****广场C1楼4层
联系方式:0553-****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沙塘园7号1807室
联系方式:许工 173****1009、173****34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173****1009、173****349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