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 2021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项目 --都市村庄二期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13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区 2021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项目 --都市村庄二期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13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