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市****处理厂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13点30分(**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处理厂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377.25万元,其中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价款11064.31万元,改建提标改造投资3312.94万元;
最高限价:年化收益率6%(最高价),经营使用权转让价值****43100.00元(最低价);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市****处理厂PPP项目 | ****政府以PPP模式将****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权进行转让。通过公开方式引入社会资本与“****公司”****公司并授予其特许经营权,****公司统一负责项目范围内污水处理的存量资产经营及按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标****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确保污水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后排放。 项目公司在项目**期内负责收集和处理园内各企业排放的污水、承接**县**引流的部分生活污水并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将本项目的所有资产****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 1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期为20年。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融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投融资能力;投融资能力满足项目实际投融资需要,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企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申请人任选其一,①现场方式:********公司(**省**市**区东新路7-12号);②因疫情防控时期,申请人可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所有材料需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26.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GXTC-A1-****096 +投标单位名称”,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符合要求方视为报名成功。资格预审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报名成功申请人的电子邮箱。
文件售价:免费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七、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13点3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工会办公楼北门)。
说明: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指挥部的要求,除**县本地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必须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选择到付)递交,不允许现场递交。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九、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10月09日13点30分前
十、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09日13时3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第一****工会办公楼北门)。
说明: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指挥部的要求,本次资格预审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进行远程开标,凡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允许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十一、投标邀请书发出
时间:2021年10月11日12:00前,向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申请人接到邀请书后4小时内书面予以确认(接受传真或电子邮件确认)。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县繁荣北街
联系方式:0412-****39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方式: 0417-****095
邮箱地址:****@126.com
账户名称:********公司
开 户 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179 0002 2410 9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健
电 话:0417-****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