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北街、碧林东路、**路)街区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答疑
各投标人: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10页第2.5条款中:“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0日历;”修改为:“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0日历天;”
二、招标文件第11页第3.9条款中:“(5)本招标项目执行****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建筑(2016)218号文),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修改为:“(5)按《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的要求执行。”
三、招标文件第66页第2.2.4(2)条款修改为:“
| 2.2.4(2) |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5分) |
|
”
四、各投标人应及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查阅招标答疑,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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