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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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地方干线公路及行政村主干路打捆项目
EPC总承包项目混凝土、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石料采购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区地方干线公路及行政村主干路打捆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区****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本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商品混凝土、商品水泥稳定碎石、商品沥青混凝土、石料采购,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经****授权,本次招标招标人为******区地方干线公路及行政村主干路打捆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其中8个子项目的商品混凝土、商品水泥稳定碎石、商品沥青混凝土、石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基本情况
**区地方干线公路及行政村主干路打捆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的子项目暂定为11个,本次招标为其中8个子项目。
计划建设工期:本EPC项目于2020年10月进场,2024年10月底建成通车,总工期暂定4年。
2.1.2招标标的项目及相关工程内容:
**区地方干线公路及行政村主干路打捆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的子项目暂定为11个,本次招标为以下8个子项目:
S513义和至川渝界段改建工程,建设里程约3.579公里,工程地点涉及**区石堰镇。
**区规划县道大坝至****界段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里程约3.642公里,工程地点涉及**区葛兰镇。
**区规划县道芦池(**界)至**界段升级改造工程(**界至朱家槽段),建设里程约13.5公里,工程地点涉及**区**镇。
**区八颗街道行政村主干“四好农村路”八石路(八颗村至石**)公路改造工程,建设里程约6.426公里,工程地点涉及**区八颗街道。
**区S513**界至云集镇段改建工程,长度约19.752公里,工程地点涉及**区云集镇。
长****收费站至黄葛村段升级改造工程,长度约3.135公里,工程地点涉及**区云台镇。
**区但渡镇行政村主干“四好农村路”草一井至丁木湖公路改造工程,长度约9公里,工程地点涉及**区但渡镇。
**区规划县道晏家至**界段升级改造工程,长度约9.755公里,工程地点涉及**区晏家街道。
本次招标项目为混凝土、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石料采购。
2.2计划建设量
根据本EPC项目子项目工程建设进度要求,依照子项目现场施工实际需求,本次招标范围为**区地方干线公路及行政村主干路打捆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混凝土、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编号****,拟采购工程数量及工作内容如下:
材料名称 | 工程数量 |
混凝土、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石料 | S513义和至川渝界段改建工程,建设里程约3.579公里(详见清单) |
混凝土、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石料 | **区规划县道大坝至****界段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里程约3.642公里 |
混凝土、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石料 | **区规划县道芦池(**界)至**界段升级改造工程(**界至朱家槽段),建设里程约13.5公里(详见清单) |
混凝土、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石料 | **区八颗街道行政村主干“四好农村路”八石路(八颗村至石**)公路改造工程,建设里程约6.426公里 |
混凝土、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石料 | 长****收费站至黄葛村段升级改造工程,长度约3.135公里,(详见清单) |
混凝土、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石料 | **区但渡镇行政村主干“四好农村路”草一井至丁木湖公路改造工程,长度约9公里,(详见清单) |
混凝土、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石料 | **区规划县道晏家至**界段升级改造工程,长度约9.755公里,(详见清单) |
混凝土、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石料 | **区S513**界至云集镇段改建工程,长度约19.752公里,(详见清单) |
部分子项目主要材料暂估数量表:
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商品混凝土 | M3 | 30000 | 暂估数量,以实际合同数量为准 |
商品水泥稳定碎石 | M3 | 45000 | 暂估数量,以实际合同数量为准 |
商品沥青混凝土 | M3 | 20000 | 暂估数量,以实际合同数量为准 |
石料 | M3 | 20000 | 暂估数量,以实际合同数量为准 |
备注:以上数据为初步估算,不具有实际效力,仅供投标人参考。实际工程量依工程实际发生量为准。
2.3计划建设地点
**市**区,以各子项目实际施工需求地点为准。
2.4供货能力要求
按质、按量、按时保证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具备相关材料的销售资质(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四证一照”,即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如果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如果没有原件需要打印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近三年内(2018.08-2021.08)公司销售合同不低于 2 份,单份合同销售额不低于600万,以所签供货合同或结算为准,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及经验;
3.1.2投标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1.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信誉的最低要求: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人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a. 在中国境内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关工程经验的;
b.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c.在****公布的**单位年审结果中进入黑名单的。
d.****集团2020年年审合格或优秀名单和2021年新增合格供方名录的。
e.在****范围内以往**项目中发生过(正在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的。
f.在其他项目有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g.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h. 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i. 围堵过****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j. 所承接工程业已结算完毕,6个月内无故纠缠拒绝签订最终结算证书的。
k. 承接工程期间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全事故的。
l. 承接工程期间与地方存在债务纠纷的。
m. 在以往项目中不完全履行合同、挑肥拣瘦或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n.在以往项目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工期的。
o.因种种原因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威胁、恐吓的。
p.有其他恶意行为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投标人允许中标数量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个投标****公司内最多只能中两个标,****事业部承建的**区地方干线公路及行政村主干路打捆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材料**标不得超过1个。
3.4投标人最多可同时对本招标项目的2个招标单元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招标单元,若投标人中标数量大于第3.3条规定数量,需投标人自行选择放弃超出数量的劳务**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单元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0日至09月12日,每日8:00-12:00,15:00-17:30(节假日不休息),持单位公函(具体格式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如果没有原件需要打印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到 **市**区**路93号2005室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费用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凡提供不出上述证件或缺少证件的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每个招标单元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0日17: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为准)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公司****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区地方干线公路及行政村主干路打捆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混凝土、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石料采购**投标保证金,否则将退回汇款,视为未交投标保证金),退还时还是招标人****公司****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5.3招标人委托接收****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西北事业部
开户银行:****银行**黄河路支行
账 号:600********500000109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173****7123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原东路93号)200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当日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书中人员资质证书(含身份证)、业绩资料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接受招标人现场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原件经审核后,当日退还)。投标期间费用、食宿和安全自行负责。
注:所有证件应装在一个透明的塑料文件袋中,文件袋上粘贴标示内容如下:
1****公司名称
2)投标人所附证件原件列表(含名称及数量)
3****公司联系人电话及姓名
6.3开标地点:**市**区**东路93号****2005室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公布最高限价(包括总价和单价),投标人报价均不得突破最高限价,采用双信封制综合评分法/双信封制有限低价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工程局集团网站招标公告栏上发布。(http://www.****.com/gcj/)
9.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10.联系方式
1、采购人:******区
地方干线公路及行政村主干路打捆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招标代理人:****
招标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182****0033
杜先生 电话:158****9883
3、监督人:****集团****中心
地址:****原东路93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969
2021年09月10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