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造林补贴)油茶低效林改造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1、项目名称: **县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油茶低效林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 ****
3、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2021- 9 - 14 —2021- 9- 15
4、采购预算:148.5540万元
5、最高限价:148.5540万元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政府采购申报表
7、采购单位名称:****
项目联系人:吴方智
联系电话:135****4409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项目联系人:李梅
联系电话:0855-****013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一、供应商投标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本项目所需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公司未满一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任一时间段,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报告查询网页版打印并加盖公章(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再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具有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及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良种生产许可证明(含油茶经营或生产范围)
(7)、 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参数要求:
项目名称 | 造林绿化面积(亩) | 树种 | 规格 | 数量(株) | 备注 |
**县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油茶低效林改造项目
| 10000 | 油茶湘林210 | 按黔东南标准2年容器苗Ⅱ级苗以上(包含Ⅱ级) | 254664 | 油茶苗森无检疫对象,色泽正常,不少于3个生长点,顶芽饱满,无机械损伤,容器完好 |
油茶长林3号 | 按黔东南标准2年容器苗Ⅱ级苗以上(包含Ⅱ级) | 84888 | |||
油茶长林4号 | 按黔东南标准2年容器苗Ⅱ级苗以上(包含Ⅱ级) | 84888 | |||
合计 | 424440 |
一、 技术标准:
1、二年生芽砧容器苗,苗高≥35厘米、地径≥0.3厘米以上,苗木生长良好,根系发达完整,带浆根(沾浆根),无断梢及病虫害苗木。
2、货物来源渠道合法,投标人不得以次充好。
3、期苗木要求:苗木新鲜,茎干通直圆满,无分枝,无病无虫,根系发达,苗木通直,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出圃苗需进行产地检疫和苗木质量检验。并具备产地检疫证、检验合格证。严格按照苗木包装运输要求加挂塑料标签,标明品种、苗龄、等级、数量、产地、出圃时间、供苗单位、经手人、收货单位。
三、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提供技术支持和产品咨询服务。
2、技术支持为一年三期以上的种植培训课程,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
3、投标人所提供的树苗应符合采购货物一览表中的苗木标准等要求。
4、所提供苗木应严格按照设计规格,所选用的苗木应为植株健壮、生长旺盛、整齐一致、叶茂叶色正常、无枯枝黄叶、抗性强、无人为损伤。
5、苗木起挖、包装、运输等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操作,出圃前应严格按照要求整形修剪。
6、供苗时种苗供应商均需提供“四证一签”,即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林木苗木质量检验证、植物检疫证、种苗标签。
7、苗木从起苗到栽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苗木送到栽植地点后经采购人对苗木的规格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栽植。
8、供应商在苗木供应完毕后,应提供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天)的技术培训。
9、供应商应根据本次苗木的采购情况,做出有效合理的栽培方案。
四、供苗要求:
1.****林业局文件林场发(2010)号112号文件,并适应**县林业生态条件。
2.苗木必须经过植物检疫,具体检疫要求按黔东南州有关规定执行。
3.苗木检验地点限在苗木出圃地进行,供需双方同时履行检验手续,供方应对需方提供苗木的树种、苗龄等历史档案记录。根据检验结果判定出圃苗木合格与不合格。当检验工作有误或其他方面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必须进行复查时,以复查结果为准。苗木出圃应附《苗木检验合格证书》,一式三份。
4.中标供应商根据中标数量,做好必要的供苗准备,应提前在苗源地对苗木进行技术处理,以保证移植到种植地的苗木有较好的成活效果。
五、苗木的运输要求:
1.运输过程应遵循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如检疫证),确保安全;苗木必须及时运输,在运输中应专人养护;苗木运输时应保持根系湿润,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
2、土球苗木装车时,应按车辆行驶方向,将土球向前,树冠向后码放整齐。
3、苗木长途运输时,应覆盖并保持根系湿润。装车时应按顺序码放整齐;装车后应将树干捆牢,并应加垫层防止磨损树干及进行根系保护。
4.所有苗木应提供产地证明和检疫证明,杜绝提供疫区苗木,如出现类似情况一切后果由供方负责;所有苗木应随起随装随运。
六、验收标准及要求:
1.供苗验收指的是成交供应商将苗木运输至种植地指定卸苗点的工,采购人对苗木的验收将在苗木种植**行,成交供应商在此之前应保证苗木品质达到采购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实物图片将作为验收的参考依据。
2.供苗方负责苗木的运输,将苗木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交货,采购单****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条款及其他要求,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苗木进行验收,供苗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县级或以上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由采购人技术部门对苗木品种、数量和质量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出具收条交供苗方为据,验收合格后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确认。
3.交货当日进行验收,不合格苗木当场退回并按时补足符合要求的苗木,否则由此造成的误工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技术要求说明:
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苗木的品种、规格(如高度、冠幅等)详细说明。
2.投标人应出具一份保证供应苗木品种、质量符合采购要求的承诺书。
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苗木必须为合法货物且具有合法的来源证明,如中标人供应商提供的苗木因供货来源问题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人供应商负责。
4.品种要求:苗木品种原则上以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优质苗木为主,并提供油茶采穗圃认定证明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良种生产许可证。优先选择本州境内生产的优良品种,其次选择省内生产的优良品种,再其次是省外生产的优良品种。苗木如有嫁接需要,苗木嫁接所使用的接穗来源于有关部门调查认定的优质母树。
八、苗木供应:
所有苗木均由中标人自行组织供货。苗木品种和规格必须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并须经检疫和招标人检验合格后方进场。如发生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验收不合格的,将禁止使用,期间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九、苗木供货时间、收货地点及苗木标准验收方法:
双方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根据招标人栽植进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供货完毕,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但招标人有权依据项目规划及就近、方便、减少费用的原则,调剂苗木送货地点,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将所需苗木运送到指定栽植地点,一切费用(含税金)由中标人承担,含在合同价中。苗木标准验收地点为指定送货地点,验收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
九、保障措施
(一)苗木质量监管
1、苗木质量监管:按照苗木质量管理要求,苗木质量监管由****技术部门负责监管。供苗方在苗木出圃前按照合同协议的苗木质量标准进行自检验苗,剔除不合格苗木,将自检合格苗木集中整齐摆放,出苗时向采购人提交该批次出圃苗木品种的接穗来源包括采穗品种、时间、地点、数量、采穗人及病毒病检测等有关原始资料,同时,提交在当地植检部门按国家《植物检疫条例》要求办理的该批次出圃苗木的植物检疫证书。
(二)违约责任
1、苗木质量纠纷由****技术部门出面协调。其中,苗木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供给品种与签定合同不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对不合格苗木,用苗方可提出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苗方承担。
2、若出现因苗木原因导致问题时对苗方有追朔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