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3日 14:4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建设阶段过渡运营维护第三方绩效考核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一级)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13日 14:4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完成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获取与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0月12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会议室(地址:**市**区堤西路88号3楼。) | ||
预算金额 | ¥193.6512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倩欣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4664 | ||
采购单位 | ****(一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幸福路20-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0-****6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0-****360 |
项目概况
**市**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建设阶段过渡运营维护第三方绩效考核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的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详细地址:https://www.****.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2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建设阶段过渡运营维护第三方绩效考核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2.00元
最高限价(如有):****512.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标的名称:**市**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建设阶段过渡运营维护第三方绩效考核服务项目
- 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市**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EPCO项目,总投资约19.25亿元,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3年。项目包括五大板块,分别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农村污水收集治理工程、防洪排涝与引调水工程、重点片区排水提质增效工程、碧道建设与城市景观提升工程和智慧水务工程。
具体要求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服务期限的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投标人为2020年1****公司无财务往来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提供《关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政府采购活动。)(说明: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也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4)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9月14日至 2021年9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无需现场获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12日09点30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会议室(地址:**市**区堤西路88号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自2021年9月14日至 2021年9月18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投标人登记”的投标人应当先完成“投标人登记”,****政府****门市****中心网(http://www.****.cn/bmpd/jmsggzyjyzx/)自行办理登记。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门市****中心系统进行报名。
2、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请投标人于2021年9月14日09时00分至2021年9月18日17时30分((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完成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获取与下载。
2)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 投标人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获取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录入成功后,招标文件可在系统界面下载。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2)采购文件工本费:
1)文件费用: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免责声明: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为本项目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报名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3、投标****省政府采购网(http://https://gdgpo.****.cn/)上注册企业信息,注册可登陆(http://https://gdgpo.****.cn/****政府采购网站,在网站首页右边“政府采购投标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在 “办事指南”栏目中有指引,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4、供应商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后,****交易中心系统上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并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招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
5、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于涉及评分项的原件可以提供,也可不提供。如需提供原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否则当无提供原件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幸福路20-22号
联系方式:0750-****621
联系人:徐日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
联系方式:020-****7002-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倩欣、潘文辉、沈银玲
电话:0750-****360 手机:135****4664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