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02 项目名称:**市**县安怀镇等7个乡镇(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1、本招标项目**市**县安怀镇等7个乡镇(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已由 ****改革局 ****改革局关于**市**县安怀镇等7个乡镇(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平发改投资【2021】504号****改革局关于变更**市**县安怀镇等7个乡镇(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批复(平发改投资【2021】5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拨款、贷款、融资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政府同意,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EPC总承包方在**县辖区内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EPC”总承包方式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潜力调查、勘测、子项目可研编制、申报子立项、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工程施工、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在保修期内确保项目工程和设施完好并正常使用,以及协助招标人筹措资金开展土地流转、青苗补偿工作。 2、质量要求:符合《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 号)要求。 3、建设地点:**市**县安怀镇、官成镇、思旺镇、国安瑶族乡、**街道、思界乡、丹竹镇等7个乡镇或街道。 4、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安怀镇、官成镇、思旺镇、国安瑶族乡、**街道、思界乡、丹竹镇等7个乡镇(街道)、共89个行政村进行土地综合整治总计面积约7868.8724公顷,其中开垦为旱地新增旱地面积2353.7383公顷、开垦为水田新增水田面积2091.4808公顷、提质改造(旱改水)新增水田面积 3204.5900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和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设施和水土保持。具体实施地址、范围、******局批复的数据为准。 5、合同履行期限:48个月,各子******局批复)工期视规模具体确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根据《广******厅关于加强自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桂自然资发〔2019〕38号)的要求,参照《**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和《**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操作手册(2014年修订)》(桂国土资发〔2014〕39号)的规定,对承担我区国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包括土地整治、土地开垦、土地复垦、旱改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项目)参建单位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对被评为D级的参建单位,三年内不得承担我区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2.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任职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2.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规划或土地管理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2.3项目经理: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2.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但不得超过三家单位;联合体各成员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其中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②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分标)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3.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网上免费下载。 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8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壮****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3.2 本项目有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项目的图纸、其他技术资料由投标人自行登陆**壮****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gxggzy.****.cn),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3.3 图纸 (图纸、光盘、技术资料等)获取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8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0-12 09:30:00地点为:**壮****交易中心(****市**区怡宾路6****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出示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壮****交易中心http://gxggzy.****.cn发布。 六、 监督部门:******局七、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八、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地 址:**县**街道龚州大道中段(县交警 地 址:**市**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 大队旁) 5号楼 联 系 人: 方槺贤 联 系 人:陈 昊 电 话:0775-****598 电 话:0771-****064
2021年9月 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