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绕城高速(西线)工程已由**维吾尔****委员会以(新发改批复〔2020〕64号)批准建设,本次招标项目为**绕城高速(西线)工程PPP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绕城高速(西线)工程PPP项目起自连霍高速公路小草湖至**段乌拉泊西互通立交,接**绕城高速东线,止于**北枢纽互通,接京新高速公路大**至**段,全长93.616公里,桥隧比20.1%,主线桥梁全长14.01公里,共计77座,其中特大桥3座/3746.5m,大桥22座/6570.48m,中桥50座/3621.86m,小桥2座/76m;通道涵洞124道(含五一通道2200m);长隧道1座/2608.89m;互通式立交16处,其中枢纽立交6处,****服务区2处,收费站11处,养护工区2处,****中心1处,按照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41m。
2.2.招标范围:**绕城高速(西线)工程PPP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水土保持监测: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 GBT51240-2018)、****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项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对本项目全线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提交监测总结报告等工作。
(2)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通过验收等工作。
2.3.服务期限:暂定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之日止。
2.4.质量要求:确保建设项目水保工作达到国家验收标准,顺**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对资质、人员、业绩等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1星级及以上水平评价证书;
3.3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1条公路或其他线性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承担水保监测的能力;
3.4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且近3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1条公路或其他线性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
3.5近三年不存在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3.6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市**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12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4.2.获取文件时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查询截图;评价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资格要求中相关材料。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备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10:30 (**时间),地点:****市**区准**街****交易中心主楼五楼515室标书送达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本次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市公共**交易网(http://zwfw.****.cn/ggzy/)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乌****开发区阳澄湖路98号葛洲坝大厦
邮编:830000
联系人:吴俊锋
电话:157****20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1204室
联系人:赵欢
联系电话:176****0892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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