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调味品产业集聚区一期项目 已由 ****委员会 以 关于同意建设**调味品产业集聚区一期项目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18]32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调味品产业集聚区一期项目**调味品产业集聚区(D地块)厂房及配套附属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内,在S351以东、纬七路以南、河道以北、经三路以西地块。 2.2 建设规模:标准厂房、冷链物流、销售展示、研发中心、电子商务、后勤配套等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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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1)设计费: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审图后30日内,付至设计费总额的50%;设计费余款待工程决算审核后30日内付清。每次付款时须提供等额专用发票。(2)施工工程费: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付至施工合同总价的10%(预付款)(扣除暂列金);进度款按月支付,竣工验收前每次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50%(扣除暂列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扣除暂列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决算审计结果结清尾款(3%保修金,工程保修期满后无息结清)。每次付款时须提供等额专用发票。(注:本月工程量次月15日前递交,经招标人审核通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应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4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设计项目除外)上任职。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5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在12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独施工业绩或单独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独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面积、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投资额、项目经理以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中无法体现投资额,则需提供盖有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5.2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单位自2016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在12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独施工业绩或单独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独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面积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投资额以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中无法体现投资额,则需提供盖有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5 日 0 时 0 分 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 0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苗先生 电 话:0523-****0959 代理机构:**** 地 址:**市西康路7号15楼 电子邮箱:****@qq.com 联 系 人:叶小毛 电 话:199****1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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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调味品产业集聚区一期项目**调味品产业集聚区(D地块)厂房及配套附属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0914.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