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汫洲镇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管道及老旧管道改造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钱东镇**大道李厝地段1号(力城公馆3栋西梯3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6日 0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汫洲镇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管道及老旧管道改造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49,939.8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汫洲镇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管道及老旧管道改造维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49,939.85元
1-1 |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6000m3/d,在已建主管网上增加截流管道1242米,管径200-500mm、截流井27座及少量接户管,老旧管道改造维护100米。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49,939.85 | 1,649,939.8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报告(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汫洲镇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管道及老旧管道改****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②《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④《****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⑤《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汫洲镇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管道及老旧管道改造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单位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施工企业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必须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根据《****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5〕52 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6日至2021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钱东镇**大道李厝地段1号(力城公馆3栋西梯30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6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县钱东镇**大道李厝地段1号(力城公馆3栋西梯302)
五、开启时间:2021年09月26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县钱东镇**大道李厝地段1号(力城公馆3栋西梯302)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 **县汫洲镇汫新路
联系方式:蔡先生 188****376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县钱东镇**大道李厝地段1号(力城公馆3栋西梯302)
联系方式:0768-****66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59****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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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5日
2021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