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天 | |||||||||||||||||||||||||||||||||||||||||||||||||||||||||||||||||||||||||||||||||||||||||||||||||||||||||||||||||||||||||||||||||||||||||||||||||||||||||||||||||||||||||||||||||||||||||||||||||||||||||||||||||||||||||||||||||||||||||||||||||||||||||||||||||||||||||||||||||||||||||||||||||||||||||||||||||||||||||||||||||||||||||||||||||||||||||||||||||||||||||||||||||||||||||||||||||||||||||||||||||||||||||||||||||||||||||||||||||||||||||||||||||||||||||||||||||||||||||||||||||||||||||||||||||||||||||||||||||||||||||||||||||||||||||||||||||||||||||||||||||||||||||||||||||||||||||||||||||||||||||||||||||||||||||||||||||||||||||||||||||||||||||||||||||||||||||||||||||||||||||||||||||||||||||||||||||||||||||||||||||||||||||||||||||||||||||||||||||||||||||||||||||||||||||||||||||||||||||||||||||||||||||||||||||||||||||||||||||||||||||||||||||||||||||||||||||||||||||||||||||||||||||||||||||||||||||||||||||||||||||||||||||||||||||||||||||||||||||||||||||||||||||||||||||||||||||||||||||||||||
资金现金 | |||||||||||||||||||||||||||||||||||||||||||||||||||||||||||||||||||||||||||||||||||||||||||||||||||||||||||||||||||||||||||||||||||||||||||||||||||||||||||||||||||||||||||||||||||||||||||||||||||||||||||||||||||||||||||||||||||||||||||||||||||||||||||||||||||||||||||||||||||||||||||||||||||||||||||||||||||||||||||||||||||||||||||||||||||||||||||||||||||||||||||||||||||||||||||||||||||||||||||||||||||||||||||||||||||||||||||||||||||||||||||||||||||||||||||||||||||||||||||||||||||||||||||||||||||||||||||||||||||||||||||||||||||||||||||||||||||||||||||||||||||||||||||||||||||||||||||||||||||||||||||||||||||||||||||||||||||||||||||||||||||||||||||||||||||||||||||||||||||||||||||||||||||||||||||||||||||||||||||||||||||||||||||||||||||||||||||||||||||||||||||||||||||||||||||||||||||||||||||||||||||||||||||||||||||||||||||||||||||||||||||||||||||||||||||||||||||||||||||||||||||||||||||||||||||||||||||||||||||||||||||||||||||||||||||||||||||||||||||||||||||||||||||||||||||||||||||||||||||||||
30,000元 人民币 | |||||||||||||||||||||||||||||||||||||||||||||||||||||||||||||||||||||||||||||||||||||||||||||||||||||||||||||||||||||||||||||||||||||||||||||||||||||||||||||||||||||||||||||||||||||||||||||||||||||||||||||||||||||||||||||||||||||||||||||||||||||||||||||||||||||||||||||||||||||||||||||||||||||||||||||||||||||||||||||||||||||||||||||||||||||||||||||||||||||||||||||||||||||||||||||||||||||||||||||||||||||||||||||||||||||||||||||||||||||||||||||||||||||||||||||||||||||||||||||||||||||||||||||||||||||||||||||||||||||||||||||||||||||||||||||||||||||||||||||||||||||||||||||||||||||||||||||||||||||||||||||||||||||||||||||||||||||||||||||||||||||||||||||||||||||||||||||||||||||||||||||||||||||||||||||||||||||||||||||||||||||||||||||||||||||||||||||||||||||||||||||||||||||||||||||||||||||||||||||||||||||||||||||||||||||||||||||||||||||||||||||||||||||||||||||||||||||||||||||||||||||||||||||||||||||||||||||||||||||||||||||||||||||||||||||||||||||||||||||||||||||||||||||||||||||||||||||||||||||||
0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分法 | |||||||||||||||||||||||||||||||||||||||||||||||||||||||||||||||||||||||||||||||||||||||||||||||||||||||||||||||||||||||||||||||||||||||||||||||||||||||||||||||||||||||||||||||||||||||||||||||||||||||||||||||||||||||||||||||||||||||||||||||||||||||||||||||||||||||||||||||||||||||||||||||||||||||||||||||||||||||||||||||||||||||||||||||||||||||||||||||||||||||||||||||||||||||||||||||||||||||||||||||||||||||||||||||||||||||||||||||||||||||||||||||||||||||||||||||||||||||||||||||||||||||||||||||||||||||||||||||||||||||||||||||||||||||||||||||||||||||||||||||||||||||||||||||||||||||||||||||||||||||||||||||||||||||||||||||||||||||||||||||||||||||||||||||||||||||||||||||||||||||||||||||||||||||||||||||||||||||||||||||||||||||||||||||||||||||||||||||||||||||||||||||||||||||||||||||||||||||||||||||||||||||||||||||||||||||||||||||||||||||||||||||||||||||||||||||||||||||||||||||||||||||||||||||||||||||||||||||||||||||||||||||||||||||||||||||||||||||||||||||||||||||||||||||||||||||||||||||||||||||
中华人民**国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代理机构:**** 日 期: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62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4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县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E区消防改造工程已被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E区消防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市**县王岗镇墩台李村 2.4项目概况:**县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E区消防改造工程,主要有拆除工程、墙体改造、栏杆雨棚、门窗、消防应急照明及消防联动等工作内容。 2.5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自筹资金,已落实。 2.6 工期:3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二者不一致时则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9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资格及其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n)、“信用**(www.****.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1年09月16日00时00分至2021年09月24日00时00分(**时间)。首次投标需通****交易中心网站(网站http://www.****.com/)进入交易系统进行“系统用户注册”(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提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后,****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本项目将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及纸质投标文件,无需****交易中心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附: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在开标当天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40分钟。评标时不再验证相关证件原件,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材料扫描附到电子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对其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9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在其公共**交易平台录入并交互发布于《**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95-****779 地 址:**市**县京港澳高速与颍川东路交叉路口 代理机构:****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176****3555 地 址:**市玉凤路与郑汴路交叉口南500米环球升龙大厦26楼 监督单位:****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5-****79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 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1.10.1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不允许。 1.12 偏离不允许。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前在“****交易中心网(http://www.****.com/)”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交易中心网(http://www.****.com/)”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4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标时,若出现招标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委员会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承诺书 (10)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11)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 3.2.4投标人对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补充文件、答疑纪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投标人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管理水平、市场风险和现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合理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给定的招标控制价)。 3.2.5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投标计量计价的基础。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3.2.6工程量清单价差调整办法为: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量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方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定后执行。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量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式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方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定后调整。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15%幅度以内的,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15%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予以调整。 3.2.7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材料检验试验、机械、措施、检验试验、专项检测费、规费、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定的风险。这些费用应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组成部分中。 3.2.8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3.2.9 本次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及图纸答疑、招标文件及其补遗、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相应的风险系数。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书中有漏项或少计工程量的子目,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在其它项目计价中已经包括,其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不再给予调整;投标书中所报材料和设备价格,除因设计或是业主原因引起的变更外,不予调整。 3.2.10“规费”、“税金”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按**省有关规定足额计取,在报价中单列。税金执行建办标【2019】193号文增值税税率为9%。 3.2.11 建筑垃圾处理按“**省环****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及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环功坚办【2017】71号)”执行。 3.2.12 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3.2.13 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有两名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和加盖资格印章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加盖编制单位的资质专用章且有造价人员签字和加盖资格印章)。 3.2.14 如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交易中心网(http://www.****.com/)”进行公布。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中标结果公示期满退还非中标候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予以索赔: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 资格审查资料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信誉等要求。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中心”,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文件上传至系统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的规定,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章、单位公章),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确认开标等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4.投标人远程解密其投标文件 5.公布唱标信息 6.招标人抽取评标办法相关系数 7.投标人远程确认开标 8.开标结束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一中标候选人中标。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
标
通
知
书 根据 ****公司于 年 月 日提交的投标文件,****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已完成评审和中标公示,****公司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30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 合同。
招 标 人: (盖章)
代理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中标内容及条件
No:豫( )字[ ] 号
说 明 1.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2.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本中标通知书一式四份,由监管部门加盖印章后,招标人、中标人、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附表五: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六:中标公示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招标人: 代理机构: 招投标监督部门: 评标情况: 评标时间: 评标地点: 投标文件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及依据: 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评分结果: 最终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 工期: 质量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 工期: 质量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 工期: 质量要求: 注:需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作出相应调整。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表七:初步评审格式 初步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附件1
注:不在上述范围内且不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均不能作为清标的依据或理由。
附件2
附件3 下载项目经理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 (3)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评分因素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 A+B+C。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本合同在 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 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建设部、工商总局建市[2013]56号文印发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5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实际通知为准。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4.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变更、签证的相关要求: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28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 。 20.3.1 ****小组的确定 ****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21. 补充合同条款 21.1本工程图纸范围以内全部工程保修期两年。 21.2竣工日期以全部完工为准。 质量保修书格式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 (简称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对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 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由承包人承建的所有项目均在保修范围内。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七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承包方每次履行保修义务,应出具保修单,载明故障原因,解决方法,修复日期等,并经发包人签章,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各分部、分项工程在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将该项剩余保修金金额返还承包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返还质量保修金的时间按 年计算。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承包人应书面要求监理人予以澄清,除监理人有特别指示外,承包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 施工及验收规范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承诺书 十、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十一、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 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__)。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本工程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3)本投标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如果存在弄虚作假,我方自愿放弃投标保证金。 7.(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 投 标 函 附 录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 优惠及服务承诺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营期限: 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职务:____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收据的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其他人员应附身份证、岗位证书复印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备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为近三年以来。
1、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九、承诺书 (一)扬尘防治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严格按照《****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漯办【2016】17号文件)中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整治标准,做好 的施工扬尘防治和扬尘治理工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签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十、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十一、其他材料
| |||||||||||||||||||||||||||||||||||||||||||||||||||||||||||||||||||||||||||||||||||||||||||||||||||||||||||||||||||||||||||||||||||||||||||||||||||||||||||||||||||||||||||||||||||||||||||||||||||||||||||||||||||||||||||||||||||||||||||||||||||||||||||||||||||||||||||||||||||||||||||||||||||||||||||||||||||||||||||||||||||||||||||||||||||||||||||||||||||||||||||||||||||||||||||||||||||||||||||||||||||||||||||||||||||||||||||||||||||||||||||||||||||||||||||||||||||||||||||||||||||||||||||||||||||||||||||||||||||||||||||||||||||||||||||||||||||||||||||||||||||||||||||||||||||||||||||||||||||||||||||||||||||||||||||||||||||||||||||||||||||||||||||||||||||||||||||||||||||||||||||||||||||||||||||||||||||||||||||||||||||||||||||||||||||||||||||||||||||||||||||||||||||||||||||||||||||||||||||||||||||||||||||||||||||||||||||||||||||||||||||||||||||||||||||||||||||||||||||||||||||||||||||||||||||||||||||||||||||||||||||||||||||||||||||||||||||||||||||||||||||||||||||||||||||||||||||||||||||||||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