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大寨乡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道路硬化)竞争性谈判推荐书
项目概况 **大寨乡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道路硬化)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0日08时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大寨乡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道路硬化)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1,577,698.50元 | |||||||||||
最高限价:****698.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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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 大正村:**水泥路道路长1000米,宽5米,厚0.18米,c25混凝土道路,5000平方米。 辉庄村:**水泥道路长610米,宽4米,厚0.18,c25混凝土道路,2440平方米。 北延屯村:**水泥道路长720米,宽4.5米,厚0.18,c25混凝土道路,3240平方米。 冯家村:①**水泥道路长667米,宽5米,厚0.18,c25混凝土道路,3335平方米。 ②**水泥道路长180米,宽4米,厚0.18,c25混凝土道路,720平方米。 ③**水泥道路长264米,宽5米,厚0.18,c25混凝土道路,1320平方米。 ④**水泥道路长230米,宽5米,厚0.18米,c25混凝土道路,1150平方米。 5.2资金来源:县统筹整合资金 5.3质保期:一年 5.4质量要求:合格 5.5 施工地点:**大寨乡大正村、辉庄村、北延屯村、冯家村。 5.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监狱企业及残****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施工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 3.4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公章;)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9月16日 至 2021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网站 | |||||||||||
3.方式:收到邀请的被推荐单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网站,****交易中心CA证书登录并下载采购文件。未登记入库的被推荐单位,须信息登记入库后才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并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注:本项目只接受被推荐的接到邀请的供应商参加,未被推荐的供应商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将不予接受。) 登记入库链接地址:http://www.****.cn/ggtz/14765.jhtml 办理CA链接地址:http://www.****.cn/ggtz/10950.jhtml CA登陆使用指南:http://www.****.cn/xtsysm/12517.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9月20日08时00分(**时间) | |||||||||||
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9月20日08时00分(**时间) | |||||||||||
2.地点:****中心第一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政府采购****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供应商应关注公告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4.供应商需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长45分钟)的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供应商需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流程参见系统中“组件下载” “****中心不见面开标流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大寨乡 | |||||||||||
联系人:王志阳 | |||||||||||
联系方式:139****431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市**区**路80号院 | |||||||||||
联系人:刘子涵 | |||||||||||
联系方式:186****308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子涵 | |||||||||||
联系方式:186****3080 |
附件下载:大寨9月扶贫路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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