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6]
****关于**省********实验室工程等项目(项目编号:****)的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实验室工程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省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www.****.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26日 10点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实验室工程等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49782.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兴财购2021B****97366 | ****实验室等 | 1 | 批 | 649782.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后二十日内完成供货包括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至 2021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省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www.****.cn/web/);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网上免费报名和下载询价通知书。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9月26日 10点00分 (**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办事处(**县潋江镇**大道75号401房 )
五、开启:
2021年09月26日 10点00分 (**时间)
地点:********办事处(**县潋江镇**大道75号401房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 [注:响应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汇票、****银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具体提交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询价通知书。 3.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询价通知书。 4.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或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2)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外地(**县境外)来兴的供应商代表请自觉进行入兴二维码登记。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4)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5.邮箱:****@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潋江**川大道 200 号
联系方式:0797-****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潋江镇**大道75号401房(法院对面)
联系方式:0797-****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美芳
电话:0797-****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