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人才开发交流中心雇佣第三方扫描上传档案采购项目(略)公告
发布时间:(略)
项目概况
((略)人才开发交流中心雇佣第三方扫描上传档案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气象局院内中资办公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人才开发交流中心雇佣第三方扫描上传档案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起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
供货地点:(略),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标段划分:(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略)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略)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网站(http://(略)gov.cn/nszx/InitMajor.html)、“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9月16日至2021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略)佳木斯分公司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略)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佳木斯市长安(略)
五、开启(略)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气象局院内中资招标公司办公楼三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进行发布。
八、凡对本(略),请按(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气象局院内中资办公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