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F202****80055-1 采购人(全称): **市****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市道林古镇乡村**示范项目——家具采购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名称:**市道林古镇乡村**示范项目——家具采购工程 合同金额:****403.4元
3.1 履行期限: 2021年9月5日-2022年9月5日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市道林古镇千年铁魂。**人演艺剧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运输方式: 1、提供的所有产品须采用国家、行业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在货物到达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甲方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过程中或因包装不当等造成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2、每件包装中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 3、应在第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印刷字样标明收货人、合同号、目的地、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毛重/ 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公斤),并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 、“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 4、乙方承担产品送达指定交货地点的所有运输和搬运装卸,在产品运输、装卸、调试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事故损失及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延期验收货物。 6、乙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2021年9月5日,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货物交付、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市道林古镇千年铁魂.**人演艺剧场。 3、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乙方负责将产品运输到交货地点并负责卸货,其费用及在途风险由乙方承担。 4、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更换或补齐货物,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 5、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执行标准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清点货物。 6、双方指定联系人信息如下: 甲方指定负责人:唐国文联系电话:150****9033 乙方指定负责人:文命辉联系电话:137****9218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沩东支行(****:820********16975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按实结算: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专业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双方根据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后3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额的60%,12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5%;剩余部分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3个月内付清余款(不计利息)。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给甲方合法等额且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未提供或提供错误的,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每次付款时,有权扣减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未付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提供货物,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完整的、原装的正规行货,并且符合国家检测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和原装配置,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2、乙方应保证其产品经过安装后,在产品寿命期内使用良好。 3、产品若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质保期的,乙方需在该质保期内承担不限于更换、维修等质量保证责任,若国家无质保期规定或质保期短于【一】年的,甲、乙双方约定整机含配件等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自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要求的时限内,免费修理或更换且甲方不承担其他费用。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未在指定时间进行维修,甲方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直接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4、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存在潜在缺陷、乙方使用了不符合技术要求、或不符合投标文件质量保证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时,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 5、质保期内,乙方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无论是何种原因造成产品发生故障或发生货物质量问题,乙方均应遵照“先恢复使用,后分清责任”的原则,在8小时之内响应答复,在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在到达现场之后24小时之内解决产品故障,并将产品恢复正常使用;若由于乙方原因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解决产品故障并恢复正常使用的,甲方或使用单位有权自行或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更换。由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甲方并有权加收维修总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6、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甲方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7、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8、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调试和验收 1、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清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货物数量、品牌、配件等依据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货物外观、相关单证符合要求的,甲乙双方指定负责人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签发验收单;此签单仅作为乙方交货的凭证,不作为乙方货物验收合格的最终依据。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甲方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且不得拒绝和延误。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乙方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行调试时,需负责安装调试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甲方对货物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经甲方委****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备案之后,双方在验收结果报告上加盖公章确认。 5、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按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国家有关标准对所有产品进行验收,如双方对货物质量存在分歧,甲方有权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对货物进行检测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应与采购文件、本合同相一致,若采购文件、本合同没有要求的,必须符合现行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家规范、环保、技术和质量检测标准,若国际或国家没有标准的,应符合行业及地区标准。 2、乙方所供货物,应保证是全新的、原包装的、手续合法完整的正规产品;所有产品必须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及本合同关于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所供货物,****制造厂商在中国市场的统一服务内容,并提供齐备的装箱单、出厂证明、检验合格证、原厂商保修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易损配件清单。 4、乙方所供产品的环境温度、湿度及相关要求,必须符合甲方指**装地点的实际要求,并必须随产品明确说明。 5、乙方所供货物应具有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中**装使用和维护手册,具备完整的使用规程。 6、乙方应随产品提供完整的产品说明及相应的技术文件资料,其中包括产品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使用说明、维修及维护手册、保修卡、海关报关单、商检单(指落地商检)、装箱单等,若上述资料没有随产品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补足,乙方未按前述要求交付相关资料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件时,不会受到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任何权利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任何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部赔偿。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乙方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或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完**装调试工作,每延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 %的违约金。 2、质保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及使用单位的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视情况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甲方视情况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款项。 (1)乙方逾期交货时间累计超过10日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品种、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 (3)如因第三方就乙方提供的产品提起诉讼,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产品的; (4)经甲方催告后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的。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8月20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合同总价包括了标的货物(全新合格的产品)、运输、保险、装卸费、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加服务的全部费用及税费, 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各产品的品牌、型号、参数、及价格等须与本合同及乙方投标时最终报价的指标一致。 2、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根据其需求调整本项目的采购清单,甲方应对调整后的采购清单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应根据甲方最终验收的货物按实结算。 3、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合同生效及份数: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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