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河口调蓄池运营维护项目(2021-2022年度)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申报书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观澜**调蓄池运营维护项目((略))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市观澜河流域管理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略).00 | ||||||||||||||||||||||||||||||||||||||||||||||||||||||||||||||||||||||||||||||||||||||||||||||||||||||
项目背景 | 1.观澜**调蓄池位于深莞交界处,观澜(略),干流截污箱涵末端,占地面积2.99(略),为调蓄+连(略),其出水口(略)。工艺(略),下部为调蓄池,有效(略).9 万立方米;上部为污水处理设施,旱季处理截污箱涵的漏排污水,雨季处理初雨水和混流污水。目前正在执行的合同为BO(建设-运营)模式,将于2021年11月26日到期。 2.观澜河企坪断面位置特殊,是观澜河干流水体水质达标省考与国考监测断面(2021年1月起纳入国考监测断面)。观澜**调蓄池连续运营关系到企坪断面水体水质省考、国考稳定达标。自(略)澜**调蓄池完成提标改造投入运营至2021年7月,已连续32个月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及以上。 3.观澜**调(略),核定旱季处理规模为12万立方米/日、雨季20万立方米/日,出水主要指(略)(GB3838-2002)IV类标准,尾水(略)。因项目(略),须连续运行。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略)(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略))。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略)(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网”以及“**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 ||||||||||||||||||||||||||||||||||||||||||||||||||||||||||||||||||||||||||||||||||||||||||||||||||||||
服务类清单 |
| ||||||||||||||||||||||||||||||||||||||||||||||||||||||||||||||||||||||||||||||||||||||||||||||||||||||
具体技术要求 | 详见《观澜**调蓄池运营维护项目((略))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附件1) | ||||||||||||||||||||||||||||||||||||||||||||||||||||||||||||||||||||||||||||||||||||||||||||||||||||||
商务需求 | 注意:提供项目服务期限(完成期限)、项目进度安排、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培训要求、售后服务要求,例如: 1.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略) (2)续签要求,本项目选用方式 ② 。 ①不可续签。 ②可续签,本项目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乙方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或续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略),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合同项目提前终止时,按照实际工(略),甲方不负任何补偿责任。 (3)续签标准: 符合《(略)(以下简称《考核细则》,见附件2)续签条件。甲方可依据(略)。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质量考核标准: ①执行《考核细则》,评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②出水主要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详见《技术要求》(附件1)的4.2部分。 (2)考核表:(略) (3)验收要求:质量考核为优良及以上,按照**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4)违约金要求: ① 未达出水水质标准的限期整改,具体整改时限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限期(略),处违约金10万元/天,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② 非不可抗力原因或非其它不可避免外部原因导致的暂停服务,处违约金10万元/天,并限期恢复服务,具体时限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③ 合同期内,除死亡、刑拘、重病或重伤(持有三甲医院证明)、离职、招标人要求的情况外,中标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经招(略),处违约金10万元/人/次,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④ 存在偷排、故意漏排行为的,处违约金10万元/次,经招标人核(略),投标人并(略)。 ⑤ 本项目产生的污泥及淤泥,堆放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且将污泥及淤泥运至合法的接纳场所,不得(略),不得影响周边居**环境。若违反本条款任一情形的,处违约金5万元/次,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⑥ 未遵守国家(略),臭气排放标准及噪声控制标准超标的,处违约金5万元/次。 ⑦ 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生产的,处违(略),并限期整改。投标人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 处违约金5万元/天,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⑧ 未保持厂(略),建(构)筑物及外(略),限期整改。乙方在限(略),处违约金2万元/天。 ⑨ 未按期完成接收或移交的,处违约金2万元/天,并限期完成接收或移交,具体时限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承担由(略),并按照相关规(略)。 (5)其他相关要求 ①执行《**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应用管理办法》,对中标人进行不良行为认定及管理。 ②出现(4)中任一违约情形视情节严重报请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 3.日常工作文件/项目提交成果: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星期内提交项目接收方案,一个月内提交项目策划方案,协助投标人编制项目运行管理手册。其他执行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4.售后要求: (1)售后服务团队:(略) (2)售后服务期限:建筑构筑物、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类项目保修期为1年,其他类项目至结、决算完成。 (3)故障响应时间:(略) (4)配合招标人做好项目接收移交工作。 5.合同计价方式,本项目选用方式为:(略) (1)总价包干合同。 (2)固定单价合同。 6.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略)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略)。 (3)除非政府(略),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略)。 (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申请将不获批准。 (5)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6)旱季污水处理(略)费等全部费用。其中人工福利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员基本工资、加班费、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等,且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年**市最低工资标准。 (7)污泥进行深度脱水处理至含水率60%或以下,并将污泥运(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部分费用。 专项清淤费包含清淤和底泥处置,为清淤、外(略)。 (8)分项报价表中所列旱季与雨季混流水处理、清淤及底泥处置等工作量为预估量,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因运营、调度方案调整等原因实际未发生的工作量须进行核减,核减部分不予计费和结算。 其中: ① 本项目按旱季12万立方米/日,雨季20万立方(略),具体按实际发生的有效污水处理量进行核算,未经招标人审(略),招标(略)。 ② 本项目不设保底处理水量。随着流域治水提质推进及排水管网系统完善,项目存在日处理水量、年处理量与设计规模差别大风险。 ③ 为充分利用调蓄池的有效调蓄容积,中标人应(略),确保调蓄池的调蓄能力。中标人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清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对池底底泥的清除、外运、处理、处置进行整体的施工设计,并在合同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报招标人批准。清淤过程接受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的监管。清淤工程(略)量单位实施。 本次清淤工作量13260立方米为暂估量,实际工作量由招标人根据清淤前的测量成果核定。当调蓄池实际淤积量小于清淤暂估量时,按实际淤积量实施清淤工作。当调蓄(略),中标人在开展清淤工作的同时,应就清淤工作量超出暂估量部分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变更费用以清淤与底泥处置费中标综合单价核算。经监理审核后,由招标人按照《**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变更管理的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变更备案手续完成后,中标人方能实施变更部分清淤工作。清淤及底泥处置量按照水下自然方计算。清淤结算量由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略) 中标人须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协调落实合法合规的底泥处理、处置受纳场地。若中标人将清除的底泥直接外运,底泥处置应采用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等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运输,并提供底泥处置受纳场地接收证明,车辆运输及接受证明须有监理人核对及签署证明;若中标人自行将清除的底泥脱水处理后外运,须做好(略),采用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运输,并提供底泥处置受纳场地接收证明,车辆运输及接受证明须有监理人核对及签署证明。 (9)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本项目所需的备品备件费用;采购的备品备件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性能及技术参数满足设备工艺要求,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配件的标准。投标人必须按运行检修要求配备常用及专用工具。 7.分项报价表: 详见《观澜**调蓄池运营维护项目((略))分项报价表》(附件3) 8.履约担保:本项目需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采用(略),担保期满保函自动失效。如有违反合同约定,招标人将提出赔偿要求。 9.付款方式: (1)预付款:(略) (2)进度款按月据实支付,运营满1个月后,招标人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上一月度月考核评分,中标人于考核评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申请支付上月运营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甲方暂停支付运营费: ①累计支(略)。 (3)尾款:项目通过验收且按相关规定完成审核后按合同结算价支付尾款。结算价以最终审核价为准。 10.其他: (1) 本项目中调蓄池清淤应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条件的单位承担。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书面报经招标人(略)。 (2) 中标人在运营期间须服从招标人统一调度,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 ||||||||||||||||||||||||||||||||||||||||||||||||||||||||||||||||||||||||||||||||||||||||||||||||||||||
评标信息 |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略),(略)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00 评标总得分=F1 A1+F2 A2+……+Fn 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略)分别为各项(略)(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注:(略) 1.《**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编制招标文件应当增加价格因素在政府采购评审中的权重,招标文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与项目等级不相适应的资质要求,含有倾向、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等有违公(略) (2)标明特定的供(略),指定品牌或者原产地,要求制造商对某个项目特定授权; (3)根据某个企业或者品牌的产品说明书或者技术指标编制采购需求参数; (4)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经验、经营网点、现场踏勘等条件作为合格供应商资质条款; (5)其他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合理条款。 资格核查标准、评标标准、分值权重等评审要求未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略) (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略) (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略)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
其他 | | ||||||||||||||||||||||||||||||||||||||||||||||||||||||||||||||||||||||||||||||||||||||||||||||||||||||
附件 | 观澜**调蓄池运营维护项目(2021-2022年度)采购需求附件.docx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