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青(略)
天津市青泊洼强制隔离戒毒所(略)年10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天津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现将天津市青泊洼强制隔离戒毒所 (略)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 采购时间 |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 备注 |
1 | 天津市青泊洼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餐饮食材配送服务 | 1、项目背景: 本项目为天津市青泊洼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餐饮食材配送服务,共计350人的伙食需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个合格供应商为后期的餐饮食材配送进行服务。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负责每天按照各所规定时间为甲方全部配送完成,特殊情况甲方提前通知情况下1小时内必须到达,遇突发紧急情况以甲方需求时间为准。遇有不可抗力因素,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甲方不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配送,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方有权拒收当日所有货物,当日产生伙食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所派遣配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持有《健康证》提供健康证,提供配送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3)供货商提供的进入戒毒所产品的实际保质期(即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保质期2/3,包装类物品要保证外包装完整;菜品类不得有烂叶、黄叶、破叶、污染、霉变和含土量太多的情况出现,且夏季要求冷链物流,根茎类菜不能有生芽现象,提供承诺。 (4)中标单位须遵从采购单位检测结果,所有产品的农残检验若高于国家标准则无条件退货。所有产品需经过抽样检测,若3次检验中有2次不合格者予以退回;3个品种以上不合格退回整改;1个月内单品3次整改或1个月内多个品种菜品出现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进行赔偿。中标方须与甲方签订食品安全供货协议,并做出安全承诺,所供肉类提供检疫合格证;蔬菜类于供货结束后15日内提供检疫合格证,以保证产品质量。 (5)若因食品问题导致人员集体中毒等重大事件,由国家卫生执法部门予以确认,如经确定属于食品原材料问题,供应商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予以赔偿。 若所提供产品商品价格严重偏离招标要求1次予以无条件退回整改;一个月内多批次价格偏离招标要求或多品种产品偏离招标要求出现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投标单位须配备固定的仓储地点和稳定的车辆运输资源,副食(鱼、肉、海鲜类)须提供冷链供应,保证所投产品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按时送达指定地点,提供仓储地点、车辆证明。 ★(7)投标单位所投产品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执行,提供承诺。 (8)供货品种包括生鲜(包括肉、蛋、奶、蔬菜、水产品)、杂粮、水果(包括苹果、草莓、香蕉、菠萝等)。 (9)具体供货品种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若配送当天菜品检验或因其他因素出现问题,供货单位需提供补救措施,满足甲方当天的食品需求。 | 146 | 2021-10 |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略)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略),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 无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相关文件下载:
(略) 天津市青泊洼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1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