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地址:****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8****环境局。
传真:0512-****0899
邮编:21502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评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审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1 | ****生产不锈钢食品设备和制药系统迁建项目 | ****园区唯新路83号 | **** | **市环科****公司 | ****园区**路21号2、3幢搬迁到唯新路83号,租用厂房面积为9183m2。建设年加工不锈钢传输系统500套、机械电器装配件50万件、包装传输设备50套、不锈钢蛋白分离系统100套、碳钢升降床系统500套的项目。 |
| 建设单位于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09日在(点击链接) (**环境热线)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全本公示,在环保公告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无 | 1、 大气污染物 焊接粉尘、激光切割粉尘、喷砂粉尘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拉丝粉尘、去毛刺粉尘,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到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不得有异味排放。 2、水污染物 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经杂质过滤+低温真空蒸发器+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RO反渗透系统,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零排放。****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最终排入吴淞江。 3、固体废弃物 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4、噪声 合理布局,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关标准。 |
余工 0512-****0899 yyy@si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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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