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地址:**省**市**泾****银行12层(贺村东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镇财富大道财富鑫城B区4幢119-120号 |
项目名称 | **S217丁渡村—毛田湾段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EPC)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9月16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省****镇桃花潭东路东郡印象2号商业楼(联合体牵头单位)、**市西溪路525****科技园A楼**509(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费报价:下浮费率为11.9%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为11.9% 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2.84 |
施工负责人:胡应昌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04781 设计项目负责人:许新军 相关证书名称: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G****25192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牵头单位)、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企业业绩: 1、**西部文化旅游乡村**建设项目-206省道丁家桥段路域环境综合整治EPC项目 2、** S206****社区段)沿线整治工程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 1、**西部文化旅游乡村**建设项目-206省道丁家桥段路域环境综合整治EPC项目 2、** S206****社区段)沿线整治工程设计 技术负责人业绩:/ 其他: 设计企业奖项:1、**明镜公园工程设计获得2019****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 2、丁桥单元 G1 S42 地块公园兼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库景观绿化工程获得2020 年度**省“优秀园林工程”银奖 施工企业奖项:****法院审判庭综合楼工程获得“**杯” 设计负责人奖项:**明镜公园工程设计获得2019 ****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综合二等奖 施工负责人奖项:2016-2017年度**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黑****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经济开发区财富东路36号(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市高新区天湖路11号东华研发楼5楼(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费报价:下浮费率为13%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为13% 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30 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86.34 |
施工负责人:丁认真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94507 设计项目负责人:丁娟 相关证书名称:城市园林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16)****1633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牵头单位)、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企业业绩: 1、**县合相路一期两侧绿线绿化设计 2、**县2019-2020园林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 **县合相路一期两侧绿线绿化设计 技术负责人业绩:/ 其他: 设计企业奖项:1、**市**区**公园景观设计获得**省风 景园林规划设计类“园林杯”一等奖 2、****现代产业园芦桥沟(**路-105 国道)获得**省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类“园林杯”三等奖 设计负责人奖项:南二环高压走廊沿线绿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获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规划设计三等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镇**雅园北区13幢商住楼104-105号(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市**区采荷路41号7幢二层215(联合体成员单位) 设计费报价:下浮费率为10.5%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为10.5% 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30 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80.07 |
施工负责人:翟蓓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99461 设计项目负责人:任慧玲 相关证书名称:景观设计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G****21476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联合体牵头单位)、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企业业绩: 快速通道东石连接线绿化工程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 快速通道东石连接线绿化工程设计 技术负责人业绩:/ 其他: 设计企业奖项:1、**湖大桥至珍珠半岛景观飘带工程获得2018 年优秀园林工程奖银奖 2、八工段直河河道整治及两侧绿化带工程二标获得2018 年优秀园林工程奖银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2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54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6222。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局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建设局,联系电话:0563-****549。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附件: 评审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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