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6 16:22:48]
**县2021年****新能源汽车及电工电子实训室设备采购(二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县2021年****新能源汽车及电工电子实训室设备采购(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瑞林路1280号199弄102室
中标金额:****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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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教师电脑套装 品牌(如有):戴尔 规格型号:Dell OptiPlex 3080MT 数量:7 单价:8550 | 名称:电子产品装调与智能检测实训考核装置 品牌(如有):亚龙 规格型号:YL-135C型 数量:2 单价:99800 |
五、评审专家(公开招标)名单:
方婷 陈欣 程晋云 钱毅 孙邦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竞价结果 11100 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2。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交易中心****中心3楼,联系电话:153****003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5、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经二路
联系方式:139****6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坡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4号
联系方式:胡晨皓153****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晨皓
电 话:153****003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附件1)
2、中标单位业绩(附件2)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附件3)